2017年契稅返還政策
契稅是以所有權發(fā)生轉移變動的不動產(chǎn)為征稅對象,向產(chǎn)權承受人征收的一種財產(chǎn)稅。應繳稅范圍包括:土地使用權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買賣,房屋贈與,房屋交換等。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2017年契稅返還政策,給大家作為參考,歡迎閱讀!
2017年房產(chǎn)契稅新政策
(一)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契稅。
(二)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征收契稅。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擁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購買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三)納稅人申請享受稅收優(yōu)惠的,根據(jù)納稅人的申請或授權,由購房所在地的房地產(chǎn)主管部門出具納稅人家庭住房情況書面查詢結果,并將查詢結果和相關住房信息及時傳遞給稅務機關。暫不具備查詢條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查詢結果的,納稅人應向稅務機關提交家庭住房實有套數(shù)書面誠信保證,誠信保證不實的,屬于虛假納稅申報,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并將不誠信記錄納入個人征信系統(tǒng)。
按照便民、高效原則,房地產(chǎn)主管部門應按規(guī)定及時出具納稅人家庭住房情況書面查詢結果,稅務機關應對納稅人提出的稅收優(yōu)惠申請限時辦結。
(四)具體操作辦法由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財政、稅務、房地產(chǎn)主管部門共同制定。
除北京市、上海市、廣州市、深圳市暫不實行契稅新政策第一條第二項之外,其余地區(qū)均適用本政策。
2017年首套房契稅新政策
首套房
首套房:是指家庭(未婚的是指個人、已婚的是指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此前在本地(例如南通人在外地有房的,可不算)無房,現(xiàn)在購買住房的。
新政策:購買首套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契稅。
老政策:對于購買首套房,9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照1%的稅率征收契稅;1.5%的稅率征收契稅的,原先是大于90平方米,小于144平方米;而144平方米及以上的,按照3%征收契稅。
變化
對于首套房的契稅,主要變化是144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子,從原先的3%降低到1.5%。另外,如果面積正好是90平方米,所交契稅從原先的1.5%降低到1%。
二套房
二套房:是指家庭此前名下在本地有一套住房,現(xiàn)在再次購房的。
新政策: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征收契稅。
老政策:購買二套房,統(tǒng)一按照3%征收契稅。
變化
二套房是此次新政的最大變化,以面積是否超過90平方米為界,契稅分別比原先省了2%和1%。
*住房:是指住宅性質的房屋,商業(yè)性質(商鋪、寫字樓、酒店式公寓)的房屋不在此次新政范圍內(nè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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