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汽車免稅政策
2017年汽車免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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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汽車免稅政策
國家稅務總局關(guān)于修改《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辦法》的決定
根據(jù)《國務院關(guān)于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決定》(國發(fā)〔2015〕27號),國家稅務總局決定對《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辦法》作如下修改:
將第二十一條修改為:“國家稅務總局定期編列免稅圖冊。車輛購置稅免稅圖冊管理辦法由國家稅務總局另行制定。”
本決定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
《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辦法》根據(jù)本決定作相應的修改,重新公布。
(2015年12月2日國家稅務總局令第33號公布根據(jù)2015年12月28日《國家稅務總局關(guān)于修改〈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辦法〉的決定》修正)
第一條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簡稱稅收征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車輛購置稅條例)及有關(guān)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車輛購置稅的征稅、免稅、減稅范圍按照車輛購置稅條例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條 納稅人應到下列地點辦理車輛購置稅納稅申報:
(一)需要辦理車輛登記注冊手續(xù)的納稅人,向車輛登記注冊地的主管稅務機關(guān)辦理納稅申報;
(二)不需要辦理車輛登記注冊手續(xù)的納稅人,向納稅人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guān)辦理納稅申報。
第四條 車輛購置稅實行一車一申報制度。
第五條 納稅人購買自用應稅車輛的,應自購買之日起60日內(nèi)申報納稅;進口自用應稅車輛的,應自進口之日起60日內(nèi)申報納稅;自產(chǎn)、受贈、獲獎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應稅車輛的,應自取得之日起60日內(nèi)申報納稅。
第六條 免稅車輛因轉(zhuǎn)讓、改變用途等原因,其免稅條件消失的,納稅人應在免稅條件消失之日起60日內(nèi)到主管稅務機關(guān)重新申報納稅。
免稅車輛發(fā)生轉(zhuǎn)讓,但仍屬于免稅范圍的,受讓方應當自購買或取得車輛之日起60日內(nèi)到主管稅務機關(guān)重新申報免稅。
第七條 納稅人辦理納稅申報時應如實填寫《車輛購置稅納稅申報表》(以下簡稱納稅申報表),同時提供以下資料:
(一)納稅人身份證明;
(二)車輛價格證明;
(三)車輛合格證明;
(四)稅務機關(guān)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第八條 免稅條件消失的車輛,納稅人在辦理納稅申報時,應如實填寫納稅申報表,同時提供以下資料:
(一)發(fā)生二手車交易行為的,提供納稅人身份證明、《二手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和《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以下簡稱完稅證明)正本原件;
(二)未發(fā)生二手車交易行為的,提供納稅人身份證明、完稅證明正本原件及有效證明資料。
第九條 車輛購置稅計稅價格按照以下情形確定:
(一)納稅人購買自用的應稅車輛,計稅價格為納稅人購買應稅車輛而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包含增值稅稅款;
(二)納稅人進口自用的應稅車輛:
計稅價格=關(guān)稅完稅價格+關(guān)稅+消費稅
(三)納稅人購買自用或者進口自用應稅車輛,申報的計稅價格低于同類型應稅車輛的最低計稅價格,又無正當理由的,計稅價格為國家稅務總局核定的最低計稅價格;
(四)納稅人自產(chǎn)、受贈、獲獎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主管稅務機關(guān)參照國家稅務總局規(guī)定的最低計稅價格核定;
(五)國家稅務總局未核定最低計稅價格的車輛,計稅價格為納稅人提供的有效價格證明注明的價格。有效價格證明注明的價格明顯偏低的,主管稅務機關(guān)有權(quán)核定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
(六)進口舊車、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受損的車輛、庫存超過3年的車輛、行駛8萬公里以上的試驗車輛、國家稅務總局規(guī)定的其他車輛,計稅價格為納稅人提供的有效價格證明注明的價格。納稅人無法提供車輛有效價格證明的,主管稅務機關(guān)有權(quán)核定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
(七)免稅條件消失的車輛,自初次辦理納稅申報之日起,使用年限未滿10年的,計稅價格以免稅車輛初次辦理納稅申報時確定的計稅價格為基準,每滿1年扣減10%;未滿1年的,計稅價格為免稅車輛的原計稅價格;使用年限10年(含)以上的,計稅價格為0。
第十條 價外費用是指銷售方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基金、集資費、違約金(延期付款利息)和手續(xù)費、包裝費、儲存費、優(yōu)質(zhì)費、運輸裝卸費、保管費以及其他各種性質(zhì)的價外收費,但不包括銷售方代辦保險等而向購買方收取的保險費,以及向購買方收取的代購買方繳納的車輛購置稅、車輛牌照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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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罰款不扣分?以后再也不會了
從2017年開始,廣東省將實行全面扣分制度。就是說,以前的交通違章“只罰款不計分”的情況,要結(jié)束了。從今年開始,所有車輛的違法行為都要扣分。并且,你在2016年的違章,若是未處理,將會按照新規(guī)執(zhí)行。各位車主,開車上路千萬不能再像從前那般任性啦,12分扣著扣著就沒啦!
第二:給人銷分的業(yè)務,可能要停了
2017年9月開始,交通部門會對交通管理綜合應用平臺進行升級,升級后一輛車最多只能使用三本駕照進行銷分,銷分時必須出示被抓拍人的身份證,一旦發(fā)現(xiàn)代替他人扣分并謀取利益,將被暫扣駕駛證6個月,并處1000-2000元罰款。各位車主,對身邊有駕照但沒車的朋友好點吧,因為到時候你花錢也不靈了。
第三:購置稅不在減半了
相信很多人應該都知道這條新政策了吧,就是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對購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車,按7.5%的稅率征收車輛購置稅,之前的稅率為5%。在2018年恢復按10%的法定稅率征收車輛購置稅。如果官方文字不容易懂,就簡單說,買車要加錢了!
第四:國三不能過戶,國六將登場
2017年開始,國三排放標準的汽車,將不能進行過戶上牌,但之前買車的車主還可以繼續(xù)行駛,直到車輛報廢為止。預計國三標準車退出歷史,只是時間問題了。此外,北京上海等一線城市,將開始實施國六最新尾氣排放標準,并且,國六標準排放的污染物質(zhì)比目前的國四標準減少不是一點半點!據(jù)說,這一政策將在2018年以后逐步推廣至全國。
第五:新一批免征購置稅汽車名單公布
如果你還沉浸在取消購置稅減半的政策里,那么這新一批的免征購置稅汽車名單,可能會再次點燃你的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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