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有攤銷年限嗎
根據《稅法細則》第四十九條規(guī)定,企業(yè)籌辦費應自開始生產經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攤銷,攤銷期不少于5年,土地使用權應作為無形資產單獨計算攤銷。下面由學習啦小編為你詳細介紹土地使用權攤銷的相關知識。
土地使用權是否有攤銷年限
攤銷
攤銷指對除固定資產之外,其他可以長期使用的經營性資產按照其使用年限每年分攤購置成本的會計處理辦法,與固定資產折舊類似。攤銷費用計入管理費用中減少當期利潤,但對經營性現金流沒有影響。
常見的攤銷資產如大型軟件、開辦費等無形資產,它們可以在較長時間內為公司業(yè)務和收入做出貢獻,所以其購置成本也要分攤到各年才合理。
攤銷期限一般不超過10年,與折舊一樣,可以選擇直線法和加速法來攤銷無形資產。從金額上看,一般情況下,攤銷的費用相對于折舊費用要小很多,也就是說,大多數公司固定資產要遠遠大于無形資產,因此攤銷和折舊一般會放在一起披露而不加區(qū)分。
土地使用權在各種情況下的攤銷
1、外購的土地使用權作為無形資產單獨核算,按要求計提攤銷。
2、企業(yè)在外購的土地上構建廠房、辦公樓等自用固定資產時,在資本化期間內,相應的土地使用權的累計攤銷計入構建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即計入“在建工程”,待完工后停止資本化,土地使用權仍作為無形資產核算,計提的累計攤銷一般計入管理費用里。
3、企業(yè)將自用的廠房、辦公樓等出租,作為投資性房地產核算時,其占用的相應的土地使用權也應轉入投資性房地產,因為出租的土地使用權也是作為投資性房地產核算的。
4、企業(yè)持有的準備增值后出售的土地使用權,在企業(yè)董事會等做出相關決議時,要將無形資產中的土地使用權轉入投資性房地產。
5、外購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價款應當在建筑物與土地使用權之間進行分配,建筑物作為固定資產核算,土地使用權作為無形資產核算;難以合理分配的,應當全部作為固定資產。
6、企業(yè)(房地產開發(fā))取得土地用于建造對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關的土地使用權賬面價值應當計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7、企業(yè)取得的建筑物的時候購買價款包含土地使用權的價值,但是這個價值無法在地上建筑物與土地使用權之間進行合理分配的,那么土地使用權的價值隨同建筑物計入固定資產,以后土地使用權的價值會隨著這個固定資產計提折舊。
8、企業(yè)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作為無形資產核算的,那么要計提攤銷,當月增加當月開始計提攤銷,當月減少當月不計提攤銷。(無形資產章節(jié)講到的需要計提攤銷的情況)
9、企業(yè)單獨計價計入固定資產核算的,那么不需要計提折舊。
攤銷年限簡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七條的規(guī)定,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不得低于10年,但作為投資或者受讓的無形資產,有關法律規(guī)定或者合同約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規(guī)定或者約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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