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家庭暴力是否構成犯罪
實施家庭暴力是否構成犯罪
家庭暴力簡稱家暴,在中國,家庭暴力的案件不少見,但通過法律維權的人卻很少,很多人都不清楚實施家庭暴力是否已經構成犯罪的問題。下面由學習啦小編為你詳細介紹家庭暴力的相關法律自身。
實施家庭暴力是構成犯罪
家庭暴力案情介紹
2005年7月,彭某(男,42歲)在家中與妻子李某因生活瑣事發(fā)生爭吵。彭某用棍棒猛擊李某的頭部和身體,造成李某嚴重腦震蕩和身體多處骨折及軟組織挫傷,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公安機關依法將彭某逮捕,人民檢察院以故意傷害罪對彭某提起公訴。在訴訟過程中,受害人李某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彭某賠償其住院治療期間的醫(yī)療費、誤工費、營養(yǎng)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以及精神損害賠償金共計110000元。經查,彭某與李某的財產均為夫妻共同財產,沒有法定的和約定的個人財產。
家庭暴力案情分析
爭議
本案的焦點主要是實施家庭暴力構成犯罪的,受害人能不能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從而要求損害賠償。對此,法院在審理中可以采取兩種不同的意見:
一種意見認為,受害人不能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損害賠償。按照《婚姻法》第17條的規(guī)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工資、資金等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在彭某與李某沒有約定的和法定的個人財產的情況下,如果彭某給予李某賠償,實際上就是將兩人的共同財產賠償給李某,沒有實際意義。夫妻共同財產是一種共同共有關系,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共有財產就不能侵害,即使人民法院支持了李某的訴訟請求,判決彭某賠償其人身和財產損失,也無法執(zhí)行。所以,如果給予受家庭暴力侵害的一方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損害賠償?shù)臋嗬?,是與《婚姻法》和《民法通則》及有關司法解釋相悖的。
另一種意見認為,受害人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損害賠償。人民法院可以先判決實施家庭暴力的加害人給予受害人損害賠償,但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不予執(zhí)行,待雙方離婚、分割財產后再執(zhí)行。這樣既保護了受家庭暴力侵害的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也不違反法律規(guī)定。
說法
筆者同意第二種意見。
我國《婚姻法》規(guī)定,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對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婦女權益保障法》規(guī)定,婦女的生命健康權不受侵犯,禁止歧視、虐待、殘害婦女。《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因犯罪行為遭受物質損失的被害人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對加害人和受害人的關系并無限制性規(guī)定。《民法通則》規(guī)定,侵害公民身體造成損害的,應當賠償醫(y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疾者生活補助費等費用。民法的上述規(guī)定沒有排除有夫妻關系的侵害人和被侵害人。所以,在本案中李某提起的附帶民事訴訟要求損害賠償,是有法律依據(jù)的。目前,家庭暴力在我國的社會生活中時有發(fā)生,侵犯家庭成員特別是婦女、老人、兒童的生命健康權的現(xiàn)象也屢屢發(fā)生,所以上述法律均對家庭暴力作了嚴格的禁止性規(guī)定。如果受家庭暴力侵害的當事人無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損害賠償,其合法權益就無法得到有效的保障,法律的上述規(guī)定也就失去了意義。
本案應當支持受害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損害賠償?shù)恼埱螅瑢嶋H執(zhí)行可等到當事人雙方離婚并分割財產之后。
家庭暴力案情結果
筆者認為,受害人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損害賠償。人民法院可以先判決實施家庭暴力的加害人給予受害人損害賠償,但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不予執(zhí)行,待雙方離婚、分割財產后再執(zhí)行。這樣既保護了受家庭暴力侵害的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也不違反法律規(guī)定。
家庭暴力相關法規(guī)
我國《婚姻法》規(guī)定,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對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秼D女權益保障法》規(guī)定,婦女的生命健康權不受侵犯,禁止歧視、虐待、殘害婦女。《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因犯罪行為遭受物質損失的被害人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對加害人和受害人的關系并無限制性規(guī)定。《民法通則》規(guī)定,侵害公民身體造成損害的,應當賠償醫(y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疾者生活補助費等費用。民法的上述規(guī)定沒有排除有夫妻關系的侵害人和被侵害人。
所以,在本案中李某提起的附帶民事訴訟要求損害賠償,是有法律依據(jù)的。目前,家庭暴力在我國的社會生活中時有發(fā)生,侵犯家庭成員特別是婦女、老人、兒童的生命健康權的現(xiàn)象也屢屢發(fā)生,所以上述法律均對家庭暴力作了嚴格的禁止性規(guī)定。如果受家庭暴力侵害的當事人無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損害賠償,其合法權益就無法得到有效的保障,法律的上述規(guī)定也就失去了意義。
家庭暴力法律最新規(guī)定
如果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guī)定予以行政處罰。根據(jù)《婚姻法》第43條和《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guī)定,受害人要求依法處理的,公安機關才能受理,受害人未向公安機關要求處理的,公安機關不予處置。
《婚姻法》第43條第3款規(guī)定,“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愛害人提出請求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guī)定予以行政處罰”。
根據(jù)《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22條的規(guī)定:“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權利行為之一,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一)歐打他人,造成輕微傷害的;
(二)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三)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四)虐待家庭成員,受虐待人要求處理的;
(五)寫恐嚇信或者用其他方法威脅他人安全或者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脅迫或者誘騙不滿十八歲的人表演恐怖、殘忍節(jié)目,摧殘身心健康的;
(七)隱匿、毀棄或者私自開拆他人郵件、電報的。”
根據(jù)《婚姻法》第43條和《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guī)定,受害人要求依法處理的,公安機關才能受理,受害人未向公安機關要求處理的,公安機關不予處置 。
反家暴法對家庭暴力的法律懲罰規(guī)定
第三十三條 加害人實施家庭暴力,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四條 被申請人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人民法院應當給予訓誡,可以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三十五條 學校、幼兒園、醫(yī)療機構、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救助管理機構、福利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未依照本法第十四條規(guī)定向公安機關報案,造成嚴重后果的,由上級主管部門或者本單位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三十六條 負有反家庭暴力職責的國家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三條 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xiàn)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當事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強制、威嚇等原因無法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其近親屬、公安機關、婦女聯(lián)合會、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救助管理機構可以代為申請。
家庭暴力法律最新規(guī)定如上,提醒廣大婦女面對家庭暴力不要忍氣吞聲,懂得收集證據(jù)來為自己維權、保護個人利益才是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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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反家庭暴力法亮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