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審程序的概念與意義是什么
你聽說過一審嗎?一審程序是人民法院根據(jù)當事人的起訴、自訴或者檢察機關(guān)的公訴,依法對該案進行第一次審理所應當適用的程序。一審程序也叫第一審程序、初審程序。下面由學習啦小編為你詳細介紹一審的相關(guān)法律知識。
第一審程序的概念與意義
一審法院收到公訴案件后,應當由院長或庭長指定審判員進行審查,凡是公訴案件起訴到法院后,都必須經(jīng)過這一程序。
這一程序所要解決的主要問題,是決定對人民檢察院起訴的案件應否開庭審判。
審查的主要方法是閱卷。審查的主要內(nèi)容是:起訴書中是否有明確的指控犯罪事實,是否附有證據(jù)目錄、證人名單和主要證據(jù)復印件或者照片,是否屬于本院管轄,有無附帶民事訴訟等等。
法院對公訴案件審查后,對符合開庭審判條件的,應當決定開庭審判。對不符合開庭審判條件的,應退回人民檢察院處理,井說明理由,連同案卷材料一并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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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第一審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對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有起訴權(quán)的人提起訴訟的案件進行初次審判時所應遵循的活動程序。二審法院發(fā)回重審的案件的審理也應遵循第一審程序。
刑事訴訟第一審程序的任務:查明事實、依法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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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公訴案件的步驟
?、賹z察院提起的公訴進行審查。
?、趯τ跊Q定開庭審理的,要做好審理前的各項準備工作。
?、坌奸_庭。
④法庭調(diào)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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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咴u議和宣判。
自訴案件與公訴案件相同
不同之處:
①對自訴案件,人民檢察院不派人出庭。
?、趯ψ栽V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進行調(diào)解;自訴人可以與被告人隨時和解,或者在宣判前撤回自訴。
③被告人在宣判前可以反訴。
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民事、經(jīng)濟案件,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可以因不同的案件而適用以下不同的程序: ①普通程序;
②簡易程序;
?、厶貏e程序;
④督促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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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奁髽I(yè)法人破產(chǎn)還債程序。
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行政案件,在行政訴訟法生效施行以前,一直適用民事訴訟程序,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進行審判。行政訴訟法施行后,在審判程序制度等方面都要按行政訴訟法的規(guī)定進行審判,但由于行政訴訟法對行政案件的獨具問題規(guī)定較細,對于許多與民事案件有共同點的問題,規(guī)定較少,甚至未作規(guī)定。
對這些未作規(guī)定的問題,審理案件時仍應參照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即參照民事訴訟中的普通程序進行審判。但要注意,行政訴訟法已有明確規(guī)定的,必須適用行政訴訟法。比如:不適用調(diào)解;不搞獨任審判,都應組成合議庭;審限為三個月,而不是六個月,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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