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行社社團管理制度范文(2)
騎行社社團管理制度范文
騎行社社團管理制度范文篇三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社團名稱:蘇州工業(yè)職業(yè)技術學院陽光騎行社。
第二條、蘇州工業(yè)職業(yè)技術學院陽光騎行社是在院團委的指導下,接受學生社團聯合會監(jiān)督管理的大學生運動類社團。
第三條、陽光騎行社宗旨:協會倡導“融入自然、深入社會、挑戰(zhàn)自我、體驗別樣人生”。旨在通過別樣的自行車騎行考察生活體驗活動,融入自然、深入了解社會、磨礪意志,增強團隊合作精神,培養(yǎng)遠行探索的執(zhí)著精神以及勇于追求理想、積極對待人生的生活態(tài)度,并為推廣自行車運動做出貢獻。
第四條、本社參加蘇州工業(yè)職業(yè)技術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并為其會員單位,承認并遵守《蘇州工業(yè)職業(yè)技術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章程》。
第二章 會員
第五條、社團會員資格:凡具有蘇州工業(yè)職業(yè)技術學院正式學籍,承認本協會章程,對自行車騎行有濃厚的興趣,能夠積極參加本社開展的各項活動的學生,經本人報名申請,填寫會員登記表,經本社批準,即為本社社員。
第六條、社團會員權利:
一)在本社團內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有參加本社團組織的各項活動的權利;
三)有批評和監(jiān)督本社團各項工作的權利;
四)有詢問和監(jiān)督本社團財務開支情況的權利;
五)有對社團建設提出意見與建議的權利;
六)有權向社團提出申請,以社團名義集體出行;
七)有退出社團的自由。
第七條、社團會員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一)完成本社團安排的任務和宣傳本社團;
二)參加協會活動,服從組織安排,遵守協會的各項紀律制度和本章程的各項規(guī)定;
三)執(zhí)行本社決議,聽從社團各項活動安排;
四)自覺按時交納一定會費(女生無需繳納會費),作為開展各類活動的經費;
五)積極參加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六)有維護本社團利益、愛護本社團公共財物、為本社團爭光的義務;
七)自覺維護社團的名譽和形象,在廣大同學中擴大社團的影響。
第八條、會員應積極參加本社團組織的各項活動,長達一學期沒有參加任何活動者,作自動退會處理。會員如有違法和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九條、會員大會是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會員大會由本社團全體會員組成,須有2/3以上的會員出席方能召開,每學期召開一至二次,亦可視情況而定。大會的選舉和通過決議實行民主表決方式。
第十條、會員大會行使以下職權:
一)討論、制定、修改本社章程;
二)審議和批準上一屆理事會的工作報告;
三)討論和決定本社團的方針政策和任務;
四)選舉產生新一屆理事會;
五)監(jiān)督本社團的財務活動;
六)決定本社團其他的重大事項。
第十一條、章程的修改、理事會人事的確定以及其他重大事項的決定必須經會員大會審議表決后,在15日內以書面的形式報學生社團聯合會審核批準后生效。
第十二條、理事會是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組織開展日常工作的執(zhí)行機構,實行集體領導制。理事會必須對會員大會和學生社團聯合會負責,自覺接受其監(jiān)督和管理。
第十三條、理事會理事由會員本人自薦或集體他人推薦,經選舉產生。理事會會議須有2/3以上的成員出席方能召開。
第十四條、理事會職權包括:
一)執(zhí)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正副會長和決定理事會理事名單;
三)籌備召開會員大會和各項活動的開展;
四)制定內部管理制度和組織本會工作;
五)負責制定計劃總結。
第十五條、理事會選舉會長一名,副會長一至二名;下設若干理事。
第十六條、理事會成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品質端正,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和黨的方針、政策,遵守校規(guī)校紀;
二)具有較高的工作熱情、責任感和較強的工作能力。
第十七條、理事會須定期向學生社團聯合會匯報工作。
第十八條、組織管理制度:
一)社團將有三個部門:活動部、外聯部、宣傳部,一個工作監(jiān)督組
二)執(zhí)行機構的產生程序權限:三個部長負責本部門工作,團長負責個社團的事務,并擁有一定決策權,一個副團長抓外聯部工作,一個副團長抓活動,宣傳工作,工作監(jiān)督小組負責監(jiān)督各部門工作及社團財務開銷情況。注:經費使用原則:主要用于社團主辦活動,社團日常開銷和社團發(fā)展等方面
第十九條、負責人
一)條件:必須熱心于本工作而且有一定組織管理能力;
二)權限:遵守法律,法規(guī),學校規(guī)章制度及社團章程約束;
三)產生罷免程序:如在管理方面出現重大失誤時,將臨時罷免并由社團監(jiān)督小組代替其全部職責,經過民意調查,如有半數及半數以上同意,那么將召開臨時社團會議并選出新負責人。
第二十條、章程的修改程序:
章程中如有需要修正的地方,需由15人以上成員提出,然后成立一個工作組負責章程修改,最后提交每年社團會員大會審議。
第二十一條、社團的終止程序
社團在活動方面出現重大問題時,將成立一個工作組,全面配合院系的有關方面的調查,接受院系的處理結果,如需終止社團運行時,將緊急召開社團會議,按照院系指導意見進行執(zhí)行。
第四章 活動
第二十二條、本社團的活動必須按照依據《蘇州工業(yè)職業(yè)技術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章程》及有關規(guī)定的精神,依據本社章程,有計劃、有紀律地開展和組織。
第二十三條、本社團的活動任務是:通過自行車騎行活動,融入自然、深入了解社會、磨礪意志,增強團隊合作精神,培養(yǎng)遠行探索的執(zhí)著精神以及勇于追求理想、積極對待人生的生活態(tài)度,并為推廣自行車運動做出貢獻。
第二十四條、本社在組織面向全校的大型活動前,必須提前兩周上交詳細計劃。其他中、小型活動應提前一周上交詳細計劃,并說明活動的目的、內容、方式、時間、地點、組織負責人及經費預算等,經學生社團聯合會報團委批準后方可進行。
第二十五條、本社團出版內部刊物須經學生聯合會報團委批準并備案。
第二十六條、活動內容和形式
一)定期組織免費為師生進行自行車的修理與維護(因社團新成立暫不舉行);
二)舉行中短途自行車騎行活動;
三)舉行以自行車騎行為方式的觀光、考察和環(huán)?;顒?
四)在校內與其他社團聯歡,以及與其他學校的同類社團進行交流與學習。
第五章 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條、本社團的經費來源:
一)社團會員所交納的會員費;
二)社團通過活動的組織費收入以及所拉贊助所得。
第二十八條、本社團每年向會員收取一次性會員費,會費標準由理事會討論研究報學生社團聯合會批準并備案。每學年會員費,用于本章程所規(guī)定的業(yè)務發(fā)展和會務支出,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二十九條、本社團的經費由工作監(jiān)督組組長負責管理,會員費、學院團委撥款、其他經濟來源及各項活動收支情況必須設立專用帳簿登記,保存各種原始單據,并隨時接受團委、學生社團聯合會的監(jiān)督檢查。每屆理事會的改選前要公布和清理帳目,由學生社團聯合會派專人監(jiān)督執(zhí)行。凡有做假帳者,予以撤消職務,并通報所在系。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條、本章程由會員大會討論和通過,報學生社團聯合會備案。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的最終解釋權在陽光騎行社理事會。
第三十二條、本章程自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核準之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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