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宿舍用電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學生宿舍用電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學校為了加強學生人身安全,維護良好的宿舍用電秩序,需要制定并實施相應的管理制度。學習啦小編今天為你整理了學生宿舍用電管理制度范文,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學生宿舍用電管理制度范文篇一
為切實加強安全用電管理,規(guī)范管理程序,確保廣大學生生命財產安全,現結合以往學生公寓安全檢查中出現的問題和近期宿舍發(fā)生幾起電起火的實際情況,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違章用電器的界定
這里所指的違章用電器是指在學生公寓管理規(guī)定中明確禁止使用的大功率用電器,比如電飯煲、熱得快、電熱杯、電熱毯、電磁爐等。
二、禁止使用違章電器的相關依據
公安部在《高等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的第十八條明確指出:“學生宿舍、教室和禮堂等人員密集場所,禁止違規(guī)使用大功率電器”。
《湖南商務職業(yè)技術學院學生手冊學生違紀處分條例》第十一條:違反學校規(guī)定,私拉亂接或違章使用非西城后勤公司或學院所配置的電器,及使用電爐、液化氣、煤油爐等危險物品者,給予警告處分;經批評教育不改,造成嚴重后果者,給予記過及以上處分。
《 湖南商務職業(yè)技術學院學生宿舍管理條例》第四十條第(五)款規(guī)定規(guī)定:嚴禁使用各種違章用電器(電暖氣、電褥子、電爐、電飯鍋、電飯煲、電火鍋、電磁爐、微波爐、熱得快等);嚴禁使用液化氣、煤油爐、酒精爐、蠟燭等易燃易爆物品;嚴禁私拉亂接電源線;離開宿舍時要隨手拔掉插頭,防止漏電引發(fā)火災。學生必須自覺遵守本辦法中有關規(guī)定,違者按《學生違紀處分規(guī)定》予以處理。
三、加強檢查、杜絕違章電器
1.檢查方式:物業(yè)管理部門日常檢查、院(系)定期檢查、學校相關職能部門聯(lián)合抽查等。
2.檢查注意事項:
(1)學生宿舍內若出現違章用電器,無論何種原因,一律清出宿舍,并按照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2)違章用電器清出宿舍的同時,應在該宿舍留有檢查部門印制編號并加蓋檢查部門公章的《違章用電器清出宿舍通知單》。
(3)高校學生公寓是對學生進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的主陣地,學校與學生之間并不是單純的房屋租賃合同關系,學校相關部門有權對學生宿舍進行安全、衛(wèi)生等方面的檢查,在宿舍無人的情況下,兩人以上可以開門檢查。
(4)檢查人員在對學生公寓進行安全檢查的過程中,應佩戴證件,如遇宿舍內有人,應及時出示證件,向學生說明檢查的內容和目的。對學校相關檢查,學生有義務積極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搪塞、拒絕檢查。
3.檢查結果處理:
院(系)自行檢查其結果由院(系)妥善保管;物業(yè)部門檢查、學校相關職能部門聯(lián)合檢查其結果按以下方式處理:
(1)將檢查結果明細進行登記,并將各個違章用電器貼上標簽后按院(系)分類。
(2)通知院(系),將違章用電器交由院(系)保管并簽訂收據。
(3)將檢查的結果登記造冊,并定期通報。
四、強化安全意識,規(guī)范安全用電
1、使用安全合格的電線、插線板、電器,定期檢查,嚴禁將偽劣用電產品帶進宿舍,以防為宿舍安全埋下隱患。
2、用電器使用過程中若出現著火等現象,及時處置,并和公寓值班室溝通協(xié)調處理,配合物業(yè)部門做好工作。
五、完善公寓值班室功能,為大家提供便利。
學生宿舍用電管理制度范文篇二
為加強學生宿舍用電管理,結合學院實際,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用電安全的管理
1、宿舍內可使用的電器主要是:照明燈具,電風扇、手機充電器及電腦等,禁止在宿舍內使用發(fā)熱性電器。
2、認真遵守用電安全規(guī)范。不得私拉電線,禁止使用劣質電器及接線板,嚴格遵守各類電器的使用規(guī)范,禁止違規(guī)使用和損壞公共場所配電設施;節(jié)約用電,做到人走電斷,以免超負荷用電或長時間供電損壞電器和發(fā)生火災等事故。
3、違規(guī)使用電器的處理。宿舍智能電力控制系統(tǒng)能自動識別各類大功率電器(發(fā)熱性電器),并自動切斷宿舍的電力供應。學生因違規(guī)用電造成停電的,須由該宿舍寢室長向班主任交出違規(guī)使用的電器,憑班主任的書面通知(加蓋系辦公室公章或系書記簽字)到食堂一樓“注卡處”辦理相關手續(xù)方可恢復供電。
學生在一學期內連續(xù)兩次發(fā)生違規(guī)用電事故的,按照學生違紀處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給予紀律處分。
二、電器故障的維修
1、當宿舍內的公用電器設施發(fā)生故障時,應按程序報修,學生不得自行拆修,否則發(fā)生事故責任自負;自備電器也應由專業(yè)人員在斷電的情況下進行維修。
2、后勤管理部門負責公用電器設施的維修工作。按照“先維修、后追究”的原則,及時做好故障處理與責任認定;各系及班主任有義務協(xié)助做好相關工作。
三、電量定額的管理
1、學生用電實行“指標管理、定量供應、超量收費、節(jié)約留用”的管理辦法。每人每月免費用電定量為5度,超出部分按本地居民生活用電價格由學生自行支付。
2、后勤管理部門根據智能控制系統(tǒng)的提示,對單位宿舍剩余電量不足5度的,提前進行書面通知一次(通知貼在學苑餐廳一樓南門的宣傳欄內),核定電量用完后,系統(tǒng)將自動停止供電。
3、超額電量實行先預購后消費,電費由同一宿舍學生共同分擔,購電地點在食堂一樓注卡處,現金購買。購電及恢復供電時間與注卡時間一致。
4、各宿舍當月結余的電量,在該學年內將自動滾存至下月;學生因故提前離校或畢業(yè),在后勤服務中心辦理離校手續(xù)后,對離校的學生停止定量供電。
四、供電時間的管理
對學生宿舍實行定時供電。供電時間執(zhí)行學院作息時間的相關規(guī)定,高溫天氣由后勤管理部門提前公示,實行全天供電。
五、本規(guī)定由學院后勤管理部門負責解釋,自下發(fā)之日起實行。
學生宿舍用電管理制度范文篇三
為了加強學生人身安全,維護良好的用電秩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一條 入住學生公寓的學生應嚴格遵守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嚴禁在宿舍內使用熱得快、電熱杯、電壺、電磁爐、電爐、電炒鍋、電熱鍋、電飯鍋等大功率的電加熱和電制冷、電炊器具。一經發(fā)現,違章電器予以沒收并依據相關規(guī)定給與使用人處分。
第三條 使用電源插座應隨插隨用,用后立即拔掉插銷;宿舍內使用的電器,在通電狀況下,應與易燃物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
第四條 禁止在燈具上拴蚊帳,晾曬衣物,懸掛裝飾物;禁止將電線纏繞在床頭,在電器上懸掛覆蓋飾品等易燃物品。使用蠟燭或蚊香等時應置放于安全的位置,以免發(fā)生危險。
第五條 嚴禁在宿舍區(qū)使用“三無”(無中文標識、無廠名、無廠址)產品、不合格產品、劣質產品和自制的用電設備,消除安全隱患;
第六條 禁止擅自使用和損壞公共場所配電箱、開關或燈具等設施,如有違反規(guī)定造成損失或事故的,照價賠償。
第七條 嚴禁在床上拉電線、放置移動式插座及使用臺燈或其它用電設備。其它固定式插座只能接一個移動式插座,嚴禁多個互接;移動式插座必須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靠近蚊帳、被褥、衣服、書本等易燃物品;切實做到人離關燈、關電源,各種用電設備(電腦、收錄音機、充電器等)使用完畢后及時關閉電源,不得長時間通電。
第八條 宿舍出現用電故障,發(fā)現電線損壞、裸露、漏電等現象應及時向后勤處管理人員報修,并由其派人維修,學生不得自行拆修。
第九條 學生宿舍內用電設施由該宿舍學生使用管理,因違章用電造成寢室控電開關跳閘或使供電線路及其它設施損壞的,必須報宿舍管理人員,由電工修理,視責任承擔工料費;如屬人為故意損壞,由直接責任者照價賠償,查不到直接責任者時,由本宿舍人員均攤賠償。
第十條 學生宿舍統(tǒng)一由總務科按規(guī)定采取限量用電管理,學生公寓照明供電為7度每人/每月,用完后需交費續(xù)電。非供電時間嚴禁強行啟動電閘。
第十一條 總務科與學生科對學生宿舍安全用電情況采取不定期檢查制度。檢查內容:公共電器設施的完好和損壞;普通電器的使用情況;是否存在擅自拉電線現象;是否有使用明火(如燃燒廢紙、使用酒精爐、煤油爐、煤餅爐等)及其它存在安全隱患的現象。
第十二條 宿舍管理人員、總務科及保衛(wèi)科相關人員經學生科允許可以進入學生宿舍,進行安全用電檢查。
第十三條 學生應尊重、支持工作人員執(zhí)行公務,對阻止和妨礙正常檢查工作者,按學校相關規(guī)定處理。
第十四條 學生放假離校,各宿舍最后一名同學離開時,應檢查宿舍電源開關、用電設施、插座等情況,鎖好舍門,做好離校登記。學校將為留校的學生統(tǒng)一安排集中住宿,沒有學生留宿的房間將停止供電。
第十五條 學生應當樹立安全用電的意識,對違章用電行為,任何學生均有權舉報。
宿舍用電管理制度范文篇四
一、目的 為進一步規(guī)范宿舍用電,合理利用電力資源,做好節(jié)能降耗工作,特制訂本規(guī)定。
二、適用范圍
1、員工宿舍用電。
2、公司在職員工。
三、用電管理措施
1、管理人員宿舍用電配額(普通照明用電)
秋、冬季(11月~4月):25度/人.月; 春、夏季(5月~10月):20度/人.月。
2、員工宿舍用電配額(普通照明用電)
秋、冬季(11月~4月):20度/人.月; 春、夏季(5月~10月):15度/人.月。
3、公司提倡員工節(jié)約用電,各宿舍超額部份用電均按0.8元/度進行收費。
4、工程科負責每月3日前對各宿舍用電進行抄表,根據用電標準,于每月5日將上月正常用電、超額用電度數制表后上報管理部。
5、管理部根據用電標準進行核算,于每月20日將各宿舍員工上月用電扣費情況造表后上報財務部。
6、財務部根據管理部上報的報表,負責在員工個人當月工資中予以扣除。
7、員工離開宿舍時應做到三關“關水、關電、關門”,如發(fā)現現場無人且不關電燈、風扇、空調的,按規(guī)定進行處罰,查出責任人的由責任人承擔,無法查出責任人時由住宿成員共同承擔。
8、嚴禁篡改線路,故意破壞電表,若人為損壞電表的,造成電表無法正常讀數的由住宿人員按當月員工最高用電數進行分擔。
9、嚴禁在宿舍使用800瓦以上的大功率電器或人不在場時繼續(xù)使用電器(電爐、電熱棒
等)。因違規(guī)用電或私自牽拉電線造成事故或損失的,由直接責任人承擔相關經濟、法律責任。
10、因用電不當造成的安全事故,給公司造成財產、人身安全的,由相關責任人承擔民事或刑事責任。
11、員工中途離職的,電費按員工上月宿舍用電情況進行扣除。
四、附則
1、本規(guī)定解釋權歸**服裝有限公司管理部。
2、本規(guī)定經總經理核準后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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