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積金提取規(guī)定
公積金目前不同的地區(qū)有不同的要求,那么,對于北京地區(qū)的公積金來講,要怎么提取呢?今天學習啦小編就和大家分享北京市公積金提取規(guī)定。
北京市公積金提取辦理依據(jù)
1.《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350號令)
2. 《北京市實施<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若干規(guī)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64號)
3.《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京房公積金管委會[2006]2號)
4.《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落實〈住建部 財政部 人民銀行關放寬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條件的通知〉的通知》(京房公積金發(fā)【2015】29號)
5.《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的通知》(京房公積金發(fā)【2014】14號)
北京市公積金提取申請條件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nèi)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六)租房自住的;
(七)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zhèn)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發(fā)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九)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十)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職工符合本辦法第四條(一)、(五)、(六)、(七)、(八)情形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配偶可以同時提取本人賬戶內(nèi)的住房公積金。
北京市公積金提取辦理機構
到公積金賬戶所在管理部或銀行經(jīng)辦網(wǎng)點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
北京市公積金提取辦理地址、電話
各管理部的地址和電話在“業(yè)務網(wǎng)點分布”中。
北京市公積金提取辦理時間
周一至周五9:00至下午5:00(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北京市公積金提取辦理時限
各管理部于受理公積金提取申請之日起3日內(nèi)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予提取的決定。
審核準予提取的,在3日內(nèi)將提取額直接劃入職工本人銀行儲蓄存款賬戶。
北京市公積金提取辦理程序
公積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單位代為辦理。單位核實職工提取材料后,出具《提取申請書》,單位經(jīng)辦人持上述材料來辦理提取業(yè)務。
如單位拒絕為職工辦理公積金提取,或者職工賬戶已轉(zhuǎn)入集中封存戶的,職工本人持上述材料來辦理相關業(yè)務。
符合支取條件的,職工可選擇辦理公積金約定提取,個人賬戶中的公積金可定期轉(zhuǎn)入職工指定銀行儲蓄賬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