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廈門落戶新政策
2017年廈門落戶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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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廈門落戶新政策
2016起年廈門落戶政策
五取消:
1、2016年1月1日起,廈門取消購房落戶政策。
2、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戶;
3、祖父母(外祖父母)投靠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落戶;
4、未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落戶;
5、兒媳投靠公婆、女婿投靠岳父母落戶。
四限制:
1、夫妻投靠增加結婚和來廈落戶年限要求。(島內5年,島外3年)
2、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增加結婚和來廈落戶年限要求。(島內5年,島外3年)
3、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增加年齡、住房、計生審核、結婚和來廈落戶年限要求。(島內5年,島外3年)
4、島外集美區(qū)、海滄區(qū)、同安區(qū)、翔安區(qū)因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移入島內思明區(qū)或湖里區(qū)的,與市外遷入的年齡、住房、計生審核、結婚和來廈落戶年限要求一致。
除此之外,還有一種同時滿足,5個條件的落戶情形,其他落戶方式。
一、同時滿足5個條件
1、持有廈門市《暫住證》或《居住證》連續(xù)至少滿5年(島內需滿8年,島外需滿5年)
2、參加廈門市社會養(yǎng)老保險連續(xù)滿5年;
3、有固定職業(yè)并簽訂經勞動保障部門備案的勞動合同;
4、擁有房屋所有權證的住所(租房不算);
5、無違法犯罪記錄和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規(guī)定的行為。
注意:在辦證滿5年或8年期間有間斷辦證的,間斷時間累計不能超過3個月。這個年限由廈門市公安局戶政處認定并出具證明。島外的由島外各公安分局戶政部門認定并出具證明。
二、表彰性落戶
在廈門獲得“見義勇為先進分子”或“見義勇為英雄”的榮譽稱號、“市十佳(優(yōu)秀)來廈務工青年”、“市十佳(優(yōu)秀)外來女員工”或在廈門獲得市級以上“五一勞動獎章”、“勞動模范”、“科技重大貢獻獎”。
注意:這些市級榮譽必須是在廈門獲得的,或者是全國性的榮譽,在其它城市獲得的榮譽稱號不能落戶廈門;獲得上述榮譽稱號,除本人外,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也能一起落戶。
三、畢業(yè)生落戶
1、具有本科以上(含本科)學歷的畢業(yè)生。
2、專業(yè)對口,且所學專業(yè)屬廈門市急需。緊缺專業(yè)的普通高等院校應屆專科畢業(yè)生(當年度6月10日前報批)。
3、廈門島外企業(yè)接收的,專業(yè)與廈門市產業(yè)發(fā)展方向相對應且與單位主營業(yè)務對口,并與用人單位簽訂有三年以上就業(yè)合同的普通高等院校應屆專科畢業(yè)生(當年度9月30日前報批)。
4、具有省、市級有關技術、專利部門認定的有創(chuàng)造發(fā)明、技術改革、產品專利等成果或者獲得省、部級綜合性獎勵的普通大中專院校畢業(yè)生。
5、父母一方或雙方由廈門支邊或支援山區(qū)建設的。
6、廈門知青的子女。
四、人才落戶
骨干型人才可通過企業(yè)申請落戶個人要求:
1、具有高級職稱(含高級技師),年齡距法定退休年齡10年以上;具有中級職稱(含技師)或文化程度為大學(大專),年齡距法定退休年齡15年以上。
2、擁有合法固定住所(租的房子也算)
企業(yè)要求:
在思明區(qū)、湖里區(qū)投資興辦企業(yè),從2003年度起年實際納稅額在30萬元以上;興辦高科技型企業(yè)、科學研究單位的年實際納稅額在20萬元以上的,可一次性遷入3人戶口。年實際納稅額每增加20萬元以上的,遷入名額增加1人。
在集美區(qū)、海滄區(qū)、同安區(qū)、翔安區(qū)投資興辦企業(yè),從2003年度起年實際納稅額在15萬元以上,興辦高科技型企業(yè)、科學研究單位的年實際納稅額在10萬元以上的,可一次性遷入3人戶口。年實際納稅額每增加10萬元以上的,遷入名額增加1人。
注意:合法固定住所指的是:1、居民依法擁有所有權的房屋;2、居民按規(guī)定以租賃或其他方式取得使用權的直管公房;3、居民使用的所在單位自管公房、自建住房或所在單位擁有產權的住房。
五、集體戶掛靠
從2010年8月1日起,廈門市人才中心集體戶已停止進人。符合原先人才落戶政策的畢業(yè)生,有4種落戶渠道
1、自己在廈有房子,可以直接落在房子里;
2、單位有集體戶,可落在集體戶里;
3、在廈有親友,可掛靠親友戶口;
4、如果上述條件都不滿足,就可落戶在單位所在社區(qū)的“社區(qū)集體戶”。
廈門市人才落戶流程
(一)取得中級工職業(yè)資格證書,參加本市社會保險連續(xù)繳費滿4年,申請時已在本市同一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2年,且繼續(xù)與該用人單位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年齡在40周歲以下;
(二)取得高級工職業(yè)資格證書,參加本市社會保險連續(xù)繳費滿3年,申請時已在本市同一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2年,且繼續(xù)與該用人單位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男性年齡在45周歲以下,女性年齡在40周歲以下;
(三)取得技師職業(yè)資格證書,在本市同一用人單位工作并參加本市社會保險連續(xù)繳費滿1年,且繼續(xù)與該用人單位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男性年齡在50周歲以下,女性年齡在40周歲以下;
(四)取得高級技師職業(yè)資格證書,與本市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并參加本市社會保險,與該用人單位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男性年齡在50周歲以下,女性年齡在45周歲以下;
(五)參加福建省一、二類職業(yè)技能競賽或本市A類職業(yè)技能競賽獲得省、市技術能手稱號,在本市同一用人單位工作并參加本市社會保險連續(xù)繳費滿1年,且繼續(xù)與該用人單位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男性年齡在50周歲以下,女性年齡在40周歲以下;
(六)參加國家級一、二類職業(yè)技能競賽獲得全國技術能手稱號,與本市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并參加本市社會保險,與該用人單位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男性年齡在50周歲以下,女性年齡在45周歲以下。
掌線實錄
關于申請人群
93個緊缺工種人才可申請
市民:哪些工種的技能人才可以申請落戶?
吳目國:凡是取得廈門市2007年以來發(fā)布的93個全市急需(緊缺)技術工種中級工以上職業(yè)資格證書的技能人才,達到相應的本市工作年限,均屬于落戶本市范圍。
廈門市從2007年開始公布全市急需(緊缺)技術工種目錄。歷年公布全市急需(緊缺)技術工種數量情況如下:2007年公布24個,2008年公布 39個,2009年公布46個,2010年公布58個,2011年公布72個,2012年公布75個。剔除重復的工種,目前一共有93個工種列入可以落戶的全市急需(緊缺)技術工種目錄。
我們將把2007年以來公布的急需(緊缺)技術工種具體目錄公布在技能人才落戶辦事指南的欄目上,具體工種可在本月下旬上市人社局網站查詢。
關于申請條件
外地資格證須經廈門測試
市民:此次落戶政策,外地發(fā)放的資格證書可以用嗎?
吳目國:為確保落戶廈門的技能人才的質量,滿足廈門市產業(yè)發(fā)展需要,市政府規(guī)定“擬落戶技能人才持有的職業(yè)資格證書非全國、全省統考或非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核發(fā)的,須經本市職業(yè)技能水平測試合格”。
關于申辦流程
由用人單位統一申請辦理
市民:怎樣辦理技能人才落戶(辦理流程)?
吳目國:技能人才落戶由用人單位向所在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初審后報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具體手續(xù)辦理將在5月1日前通過我局網站向社會公布。
相關:2016宿州市人才引進落戶新政策條件途徑材料以及辦理流程
一、引進計劃
宿州市2015年度擬引進各級各類人才682名(具體詳見《宿州市2015年人才引進目錄》),相關信息在宿州市人民政府網、宿州先鋒網、宿州人才工作網、宿州人事考試網等相關網站上統一發(fā)布,并接受報名。
二、報名資格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綜合素質較高,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專業(yè)水平和工作能力;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2、引進人才計劃及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條件和其他要求見《宿州市2015年人才引進目錄》。
3、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引進人才在宿州市最低服務年限為三年。
簡章發(fā)布地址:事業(yè)單位招聘網
三、引進方式
此次人才引進工作采取資格審查和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擬引進人才綜合素質和專業(yè)技術能力,考核工作由市委組織部、市編辦和市人社局共同組織實施。
四、引進程序
1、發(fā)布公告。12月中旬在相關媒介上發(fā)布公告。
2、網上報名。報名時間為2015年12月18日上午9:00至2016年2月28日下午16:00,逾期不再補報,未引才崗位可列入下一年度人才引進目錄。報名采取網上報名方式,報考人員可登錄報名網站進行報名,填寫《宿州市2015年人才引進報名表》,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尺寸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訊方式(如有變更,要及時告知)。報名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要求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在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一經發(fā)現并核實,即取消下一階段資格,引進后發(fā)現的取消引進資格。報考人員報名后可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了報名初審。通過初審的,不得改報其他崗位;尚未初審或未通過初審的,可在報名時限內改報其他崗位。
3、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與報名同步進行,在宿州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由市、縣(區(qū))組織、人社部門和有關企事業(yè)單位對報名人員聯合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要求:須持畢業(yè)證、學位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引才崗位規(guī)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職稱和技能等級證明材料、《宿州市2015年人才引進報名表》(貼照片)一式二份于2016年3月6日下午17:00之前報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宿州市銀河一路政務中心主樓738室)。通過資格審查的人選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4、筆試和面試考核。事業(yè)單位和國有控股企業(yè)引才崗位要求碩士學位及以下的采取筆試加面試考核方式進行,按筆試與面試成績各50%加權計算綜合成績,崗位要求碩士學位的報考比例達到1:2以上方可開考,崗位要求學士學位的報考比例達到1:3以上方可開考,達不到比例的取消或核減該崗位引進計劃數;崗位要求博士或副高以上職稱報名人員直接進入面試考核,面試合格者進入組織考察程序。筆試范圍和時間另行通知,面試內容以引進崗位所需綜合能力和專業(yè)知識為主,具體事項另行通知。企業(yè)引才可根據崗位需求簡化程序予以引進。
5、組織考察。事業(yè)單位和國有控股企業(yè)擬引進人員按綜合成績或面試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引進人數等額確定考察對象,由市縣(區(qū))組織、人社部門負責對擬引進人才進行綜合考察、擇優(yōu)錄用??疾觳缓细裾呷∠M資格,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替補考察對象。
6、體檢??疾旌蟠_定擬引進人選,用人單位按照體檢通用標準組織擬引進人才進行集中體檢,體檢不合格的,取消擬引進資格。
7、上報審定。根據綜合成績,并結合考察和體檢情況,提出擬引進人員建議名單,上報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同志審定,確定人才引進名單。
8、公示。將人才引進名單在有關媒介上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
9、簽約聘用。經公示無異議后按規(guī)定辦理審批和引進手續(xù)。公示結束后,企業(yè)與引進人才簽訂三年最低服務年限協議、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事業(yè)單位新引進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人才引進待遇
1、事業(yè)單位引進人員根據單位空編情況解決編制問題,如暫無空編,可采取“先進人,后入編”方式解決,薪資根據單位性質按照統一核定標準執(zhí)行;企業(yè)人才引進相關待遇由企業(yè)自行制定。
2、根據《宿州市“十百千萬”人才引進培養(yǎng)暫行辦法》有關規(guī)定,兌現落實政策待遇。
六、監(jiān)督實施
為保證此次人才引進工作客觀公正,宿州市委組織部設立舉報電話:0557-12380。
七、有關事宜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宿州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0557-3051721、396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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