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垃圾新標準分幾類_垃圾如何劃分
垃圾在我們生活中是最為常見,面對這么多垃圾,新的分類標準又是如何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guī)淼挠嘘P2019垃圾新標準分幾類_垃圾如何劃分,希望大家喜歡。
2019垃圾新標準分幾類_垃圾如何劃分
新規(guī)將于明年5月1日起施行。垃圾分類標注有所簡化,超薄塑料袋、一次性用品使用將受限,單位和居民不執(zhí)行垃圾分類將面臨處罰,旅館經(jīng)營單位不得主動向消費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等。
為方便公眾對垃圾分類的認知,避免產(chǎn)生概念混淆,修改后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進一步簡化了垃圾分類標準。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城市建設司副司長劉李峰表示:“這些命名,各地都有不同之處。有些專家和地方的同志建議需要盡快統(tǒng)一一下,因為現(xiàn)在群眾流動性比較強,比如從一個地方出差到另外一個地方,要執(zhí)行起來有些方面還是會有一些困惑?!?/p>
北京市此次將廚余垃圾、餐廚垃圾兩類整合為廚余垃圾一類,明確生活垃圾分為廚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大基本品類。
比如,餐館后廚的果蔬、肉食、油脂、面點等加工過程廢棄物,家里的剩菜剩飯、花卉綠植、中藥殘渣等,都是廚余垃圾。廢電池、廢熒光燈管、廢溫度計、廢藥品、廢油漆等都是有害垃圾。廢紙、廢塑料、電子廢物類等都算可回收物。還有一類辨別不清的,屬于其他垃圾。
《條例》對垃圾收集容器的設置也提出了更加細化的要求。對于一個住宅小區(qū)和自然村,《條例》要求成組設置廚余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并至少在一處垃圾交投點設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收集容器。辦公等公共場所,要求根據(jù)需要設置收集容器。記者此前走訪了北京老城區(qū)的部分小區(qū),由于居民住宅和小區(qū)公共區(qū)域面積較小,雖然居民支持垃圾分類,但也有擔憂。有居民說:“分類好是好,但挺麻煩。一樣一樣的,家里得擺多少個兜子?!?/p>
同時,北京市城管委還要就分類收集容器的顏色、圖文標識、設置標準和地點等制定規(guī)范,并向社會公布。此外,廢舊家具家電等體積較大的廢棄物品要單獨堆放在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指定的地點,建筑垃圾按照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指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單獨堆放。
垃圾分類回收處理
垃圾分類的回收處理也是重要一環(huán)?!稐l例》明確,北京生活垃圾處理規(guī)劃應當明確生活垃圾處理體系,確定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轉(zhuǎn)運和處理設施以及再生資源回收利用設施的總體布局,統(tǒng)籌生活垃圾處理流向、流量。劉建國認為,在細則、執(zhí)行及硬件配套等工作上,北京各責任主體還需繼續(xù)推進。他說:“《條例》出來了,相應的環(huán)節(jié)、重點問題方面的實施細則還得盡快制定出來。必須扎扎實實進行宣傳教育、組織動員,包括監(jiān)督、考核;要做好準備,包括設施的建設,前端如果分開了,后端的收集、運輸、處理必須分開,也就意味著運輸、處理要有更多的車輛、設施,能力不足的要趕快補上,結構不合理的要進一步優(yōu)化,讓后端設施設備能夠和前端的分類形成良性銜接。
垃圾分類新標準的實施
11月27日,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16次會議表決通過北京市人大常委會關于修改《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的決定。修改后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對生活垃圾分類提出更高要求,將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從5月底市人大建議修改《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到昨天(27日)《條例》正式審議通過,北京垃圾分類工作的推進不可謂不快。這意味著,從明年5月1日開始,垃圾分類成為一項硬性要求,且有了更明確的操作指南,市民在投擲垃圾時會更有的放矢。
北京早在2000年就開展了垃圾分類試點工作,并且是國內(nèi)第一個以立法形式規(guī)范垃圾處理的城市。不過,隨著社會經(jīng)濟的發(fā)展與生態(tài)文明建設的深入,首都垃圾分類也迎來“提檔升級”的新契機。
相比以往,《條例》在很多方面都有所改進。比如,針對此前垃圾分類名目過多、過雜,市民投放垃圾熱情不夠的情況,新修訂的《條例》簡化了分類標準,將一些垃圾類別“合并同類項”,最終分為四大品類,并且在附則中詳細解釋了各類垃圾的區(qū)別,降低了市民垃圾分類的難度,激活了市民主動垃圾分類的意愿。
在社區(qū)公共服務配套上,修訂后的《條例》也更為友好?!稐l例》規(guī)定,對于一個住宅小區(qū)和自然村,要求成組設置廚余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并至少在一處垃圾交投點設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在辦公等公共場所,《條例》也要求根據(jù)需要設置收集容器。
此般細致的要求,讓市民在投放生活垃圾時有了可靠承接,保證了垃圾分類在不同環(huán)節(jié)上的配合到位。當然,社區(qū)、辦公場所是否嚴格按照《條例》要求設置垃圾收集容器,需要相關部門及時提供服務并嚴格監(jiān)管,保證配套不失位。
總體而言,推進垃圾分類是一個系統(tǒng)工程,既需要技術與標準的完善,也需全鏈條的協(xié)調(diào)統(tǒng)籌。這其中涉及主體包括政府、社區(qū)、垃圾分類公司以及普通市民,當諸多環(huán)節(jié)同時高效運轉(zhuǎn),推進垃圾分類才能形成合力。而形成合力的關鍵,是行動力。
如前述所言,由于我國垃圾分類起步晚,市民形成垃圾分類的慣性還需要一定時間,那么,從公共治理的經(jīng)驗而言,通過劃“硬杠杠”,以規(guī)則涵養(yǎng)市民垃圾分類的意識,就是高效且務實的做法。
為保證實施效果,《條例》明確了法則:單位未分類投放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zhí)法部門責令立即改正,處1000元罰款;再次違反規(guī)定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而對于個人,則設置了更為彈性的處置空間,分勸阻、警告與罰款三個層次。遞進式的處置方式,其實也是在政策與市民之間尋求平衡,以一種更溫和的方式實現(xiàn)垃圾分類推廣。
“垃圾分類一小步,城市文明一大步?!崩诸惐举|(zhì)上是涵養(yǎng)城市文明的重要方式,政策設計擘畫藍圖,歸根結底靠市民環(huán)保意識的發(fā)育。從瑞典與日本的經(jīng)驗看,讓市民養(yǎng)成垃圾分類的習慣可能需要二三十年時間,那么,每一位市民不妨就從現(xiàn)在開始,從站到垃圾桶前開始,以個體行動的匯流,推進垃圾分類穩(wěn)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