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社會實踐活動計劃書(2)
學校社會實踐活動計劃書
學校社會實踐活動計劃書(三)
一、指導思想和目的
學生社會實踐活動是學校教育與社會教育有機結合的重要載體。開展社會實踐活動,要堅持以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加強學生思想道德建設,培養(yǎng)現(xiàn)代化建設所需人才為指導思想,通過有計劃、有組織、有選擇的社會實踐活動,提高廣大學生的創(chuàng)新能力和實踐能力,及認識、分析、解決問題的綜合能力,為學生主動適應社會發(fā)展需要奠定良好的基礎。
二、社會實踐活動的主要形式和內容
(一)社會實踐活動總時間,一般每學年不少于10天。社會實踐活動所需時間,利用課內、課外和節(jié)假日時間解決,課內時間由綜合實踐課程計劃中規(guī)定的時間解決。
(二)社會實踐活動可采取學校組織和班級、學生自行聯(lián)系等多種形式進行,包括社會調查(參觀訪問)、生活體驗、國防教育、安全演練、公益勞動、社區(qū)服務、環(huán)?;顒?、交通實踐活動、科技文化活動、志愿者活動、勤工儉學等活動。
(三)低年級學生的社會實踐活動以校內外有計劃的活動為主,以學校和家庭為主要實踐場所,重在體驗;中、高年級的社會實踐活動包括社會調查(參觀訪問)、社區(qū)服務、國防教育、公益勞動、環(huán)?;顒?、交通實踐活動、科技文化活動等,以社區(qū)和校外教育場所為主要實踐陣地,外出活動一般應在市行政區(qū)內。
(四)鼓勵教師創(chuàng)新社會實踐活動方式。
三、組織開展社會實踐活動的原則
(一)堅持教育性和實踐性相結合的原則。社會實踐活動,要堅持從實際出發(fā)、因地制宜的原則,遵循不同年齡段學生的認知規(guī)律和身心特點,遵循教育教學規(guī)律,引導學生積極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和生產勞動,把學到的知識應用到實踐中,實現(xiàn)學校教育和社會教育的有機結合。
(二)堅持主體性和指導性相結合的原則。學生是參加社會實踐活動的主體,在社會實踐活動中,應充分調動其積極性和主動性,激發(fā)學生主動探索、研究問題的動機和興趣,培養(yǎng)學生自主發(fā)展、自主創(chuàng)新的意識和實踐能力。同時,教師應教給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活動的基本技能,幫助學生正確分析實踐活動中遇到的問題,啟發(fā)學生在實踐中探索、鑒別、思考、研究和發(fā)展。在實踐活動中教師應對學生進行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紀律教育、心理教育和法制教育。
(三)堅持時代性和創(chuàng)新性相結合的原則。社會實踐活動的內容要貼近學生學習和生活實際,緊密聯(lián)系學校創(chuàng)合格+特長學生活動,把握時代脈搏,突出人文、科技、國防、文明、環(huán)保等意識和能力的培養(yǎng),注重學生創(chuàng)新精神和特長的培養(yǎng)。
(四)堅持安全性和嚴密性相結合的原則。保證學生在社會實踐活動中的安全,是全社會的責任。班主任和輔導教師是學生實踐活動主要責任人。在組織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活動時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分工嚴謹,有條件可以邀請家長參與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發(fā)生。教師和家長(監(jiān)護人)要教給學生自救和自我保護方法,增強學生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到社會實踐場所(含校外教育場所、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德育基地、生產實踐教育基地、社區(qū)等)班主任要和社會實踐場所在保證設施安全的基礎上,向學生講清與實踐內容相關的操作程序、安全制度,培養(yǎng)學生安全生產和操作的意識。學生在實踐活動中出現(xiàn)的安全問題按教育部頒發(fā)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鄭州市中小學校學生人身傷害事故預防與處理條例》的相關精神解決處理。
四、社會實踐活動的評定和考核
(一)學校要把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活動作為必修內容,列入學校教育教學計劃中,切實予以保證;把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活動情況與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定的相關內容結合起來,并作為評定合格+特長學生、三好學生、優(yōu)秀學生干部、文明學生的一項依據(jù)。
(二)學生社會實踐活動認證的單位包括:社會實踐場所、社區(qū)居委會、市、區(qū)社會實踐活動領導小組、學校大隊部。一般由接待單位、社區(qū)居委會等在《學生社會實踐活動手冊》中相應的位置加蓋印章,特殊情況可由所屬教育行政管理部門的社會實踐活動領導小組或學校大隊部蓋章。學校組織學生開展相對集中的社會實踐活動時,要積極協(xié)調接待單位,統(tǒng)一為參加實踐活動的學生認證。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活動情況的考評工作,由學校大隊部或班主任負責。
(三)社會實踐活動評定分A(優(yōu))、B(良)、C(中)、D(差)四個等級,班主任可根據(jù)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活動情況進行考評。
五、加強對學生社會實踐活動的管理
(一)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社會實踐活動領導小組,對全校學生開展社會實踐活動進行統(tǒng)籌協(xié)調、督促指導、考核評估,宏觀管理我校社會實踐活動工作。
(二)教導科要建立社會實踐活動管理的長效機制,定期研究、處理班級反饋的信息,做好社會實踐活動的時間、課程設置和指導考核等工作。學校要組織教師、學生開展社會實踐成果的展示和交流活動,幫助師生把各種成果和建設性意見推薦給區(qū)教育體育局,讓學生感受學以致用的快樂,鼓勵和保護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活動的積極性。
(三)班級要建立社社會實踐活動工作網絡,吸納有意愿的家長參加,建立健全組織管理機構。主動與學校所在地的紀念館、商場、企事業(yè)單位、社區(qū)等取得聯(lián)系,通過多種渠道和形式,建立一個相對固定、便于中小學生開展活動的社會實踐活動聯(lián)系點,為學生的發(fā)展提供廣闊的空間和必備的條件。要主動向家長宣講開展社會實踐活動的意義,爭取家長對此項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四)要堅持報批制度,嚴格履行申報審批手續(xù)。凡組織學生社會實踐活動,班級在學期開學前要制定計劃,教導科提前一周向教育科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按有關規(guī)定實施。
(六)組織學生開展集中的社會實踐活動,教師要隨班、隨組指導和管理,組織學生到校外教育場所開展軍事訓練、勞動實踐等活動的過程中,教師要與學生同吃、同住、同實踐,切實負起教育責任,不得將學生直接交給實踐場所輔導員而離崗從事其他工作。
(七)教導科結合大隊部。根據(jù)學生班級、年齡特點指導班級制定學期社會實踐活動方案,指導教師申請社會實踐活動課題立項
六、活動安排
三月份
1、各班制定活動計劃。
2、一年級參觀人民公園,根據(jù)剛學過的第一單元內容,帶孩子去公園找春天。
3、一年級在家里結合剛學過的課文對學生進行愛長輩,愛家人的教育。并把活動延伸到實際行動中去,在家里聽從父母的教導,主動承擔力所能及的家務勞動,關心父母,體諒父母。
4、二年級教室驗證魚放入盛滿水的杯子里,水會不會滿出來!鍛煉學生動手能力和思維判斷能力,養(yǎng)成遇到問題動手實驗的習慣!
5、三年級參觀文廟,了解鄭州文廟的歷史,增進同學們對鄭州的感情,為自己是個鄭州人或能來到鄭州就讀而感到光榮。
6、四、五年級走進大自然,觀察春天,感受春天。
7、六年級南彩小區(qū)進行講文明 講禮貌 幫助社區(qū)打掃衛(wèi)生、清理小廣告
四月份
1、一年級通過上網、請教家長及閱讀圖書查閱一些資料,了解關于動物尾巴的用途,拓展學生視野,豐富學生知識,培養(yǎng)學生熱愛科學的興趣。
2、一年級紫荊山廣場讓學生融入春天,回到生活中去感受春天。
3、三年級人民公園欣賞郁金香感受大自然的美;培養(yǎng)熱愛大自然的感情。
4、四年級烈士陵園懷念革命烈士,為他們掃墓。
5、五年級在班級開展種植養(yǎng)殖活動,了解生物生長過程,發(fā)現(xiàn)生物生活、生長規(guī)律。
6、三——六年級學生參加二七區(qū)中小學主體實踐活動。
五月份
1、二年級在教室學生動手做一做,看看誰的手最巧!展示自己的小制作,說說自己是怎樣做的。
2、三、四年級購書中心帶領學生來到書店,感受一下那里的氣氛,能夠推進課外閱讀活動更好地開展,讓學生成為愛讀書的人。
3、四年級體育館帶著自己心愛的風箏,來到亮麗的體育館,讓孩子們在這溫暖的春風里進行觀賞比賽。
4、五年級去可樂公司參觀可樂生產流水線,了解可樂的生產過程。
5、六年級到人民公園游園接受大自然、感受大自然、了解大自然。
6、慶祝六一國際兒童節(jié)開展校園藝術節(jié)活動
7、三——六年級學生參加二七區(qū)綜合實踐教育基地活動。
六月份
1、和植物交朋友———認識校園里的植物
2、書香伴童年——誦讀古詩文
3、三——六年級學生參加二七區(qū)中小學校外實踐(省博物院)活動。
七、八月份
1、參加讀書夏令營
2、書香伴童年——和爸爸、媽媽一起讀書好書伴我過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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