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朝歷史簡介
周朝(前1046年—前256年)是中國歷史上繼商朝之后的第三個也是最后一個世襲奴隸制王朝,其后秦漢開始成為具有從中央到地方的統(tǒng)一政府的大一統(tǒng)國家。下面是學習啦小編給大家整理的周朝歷史簡介,供大家閱讀!
周朝歷史簡介
周亦為“華夏”一詞的創(chuàng)造者與最初指代。 周朝共傳30代37王,共計約791年,另一說是868年,兩者相差近一百年,問題在于周朝的建國之年一直無法確認。
周朝分為“西周”(前11世紀中期-前771年)與“東周”(前770年-前256年)兩個時期。西周由周武王姬發(fā)創(chuàng)建,定都鎬京(宗周),成王五年營建東都成周洛邑;公元前770年(周平王元年),平王東遷,定都雒邑(成周),此后周朝的這段時期稱為東周。史書常將西周和東周合稱為兩周。
其中東周時期又稱“春秋戰(zhàn)國”,分為“春秋”及“戰(zhàn)國”兩部分。
在滅商之前,周部落源自華夏(漢)民族,因為遭到戎、狄等游牧部落的侵擾,周部落的首領(lǐng)古公亶父(亶dǎn)率領(lǐng)周人遷移到岐山(今陜西岐山縣東北)下的平原定居下來。生活于渭河流域(陜西關(guān)中地區(qū)),其始祖姬棄就是被稱為農(nóng)神的“后稷”,《說文》云“黃帝居姬水(一說是陜西關(guān)中中部武功縣一帶的漆水河,另一說位于陜西關(guān)中北部黃陵縣附近的沮河,兩河均是渭河的支流),以姬為氏,周人嗣其姓”,語言為上古漢語,文字上仍采用古漢字,在民間記事仍以龜骨和牛骨刻字記事為主,王室則以新興的錦帛等記事為主。周朝行分封制,周王為“天下共主”。
周朝政治
中央制度
按照周制,大國諸侯有時還可以兼任王室的官吏,如周初衛(wèi)康叔為周司寇,西周末期鄭桓公為周司徒,都是其例。諸侯在其封國內(nèi)設(shè)置的官制,大略與王室相等,還有軍隊各自成為一方之主。
周天子對諸侯擁有較大的權(quán)威,諸侯還能聽命納貢。《左傳》昭公十三年說:“昔天子班貢,輕重以列,列尊貢重,周之制也。”除貢納外,還需朝覲述職,出兵從征。周天子有權(quán)干涉諸侯內(nèi)政,有時還向諸侯國派遣監(jiān)國的使臣,與諸侯并稱為“諸侯、諸監(jiān)”。[86-87]
西周時期,周天子尚能號令諸侯,進入東周,周王室權(quán)威下降,諸侯多不履行對王室的義務(wù)。王室本身還要依附當時之大國晉、鄭與衛(wèi),更不用提號令諸侯之事。周鄭交質(zhì)與“射桓王肩”,更讓周天子之僅存之威嚴也亦喪失。然列國之諸侯在名義上仍為周王之臣屬,除楚國之外,多無譖越稱王之舉。齊桓公提出尊王攘夷,更多是為自己本國利益服務(wù),然亦使周王威略有上升。五霸之君主多亦在此口號下行事,即表面尊王,實則行擴張兼并之實。進入戰(zhàn)國之后,國家兼并多已完成,周王朝之諸侯國,僅剩20多個,其中最大者七,號為戰(zhàn)國七雄。戰(zhàn)國之世,除魏惠王、齊威王曾有朝周之舉,然亦是作秀,其他諸侯國之國君已再無朝周之舉。
世卿與世祿
周王是全國的最高統(tǒng)治者,僅次于周王有師、保兩大官僚。師、保即太師和太保,掌握朝廷的軍政大權(quán),并且為青少國君的監(jiān)護者。這種政治上的長老監(jiān)護制度,是從貴族家內(nèi)幼兒保育和監(jiān)護的禮制發(fā)展而來,并由此形成的一種官職。
中央政權(quán)有兩大官僚系統(tǒng),分別為卿事寮和太史寮。
卿事寮
金文中的“卿事”,就是文獻中的“卿士”?!墩f文》云:“士,事也。”兩者都稱為寮,說明是當時的兩大官署。卿士僚主管王朝的“三事四方”。所謂“三事”,是指王畿內(nèi)的三大政事;“四方”指王畿以外的諸侯事務(wù)。卿事寮的長官早期是太保和太師,中期以后主要是太師。[86-87]
屬官主要是“三有司”,即司馬、司土(徒)、司工(空)。司徒是掌土地徒役的官;司馬是掌軍賦的官;司空是掌建筑工程等的官。三司之外有司寇,是掌刑獄警察等事的官,地位較低。又有“師氏”、“亞旅”、“虎巨”,是掌軍旅的官。有“趣馬”,是掌馬的官,“膳夫”,是掌王食和出納王命的官。[86-87]
“古代兵刑不分,卿事寮的長官,無論太師或太保都掌握軍政大權(quán),所以召公和周公都曾出征過。[86-87]
太史寮
太史寮的長官是太史,主管冊命、制祿、祭祀、時令、圖籍等,既是文職官員的領(lǐng)袖,又是神職官員的首領(lǐng),其地位僅次于卿事寮。其屬官,根據(jù)《禮記·曲禮下》主要有“六大”,即:大宰、大宗、大史、大祝、大士、大卜。“六大”亦稱“天官”,這些官職來源可能比較原始,并且看作神職是有來歷。六大之中,以太史為長。太史與太師、太保一樣,都可稱為“公”。如召公官為太保,周公官為太師,畢公官有太史、而都被尊稱為“公” 。
周代,“國之大事,在祀與戎” ,所以六卿職守中的多數(shù)與宗教事務(wù)有著密切關(guān)系。中期以后的宗教職能在政權(quán)機構(gòu)中逐漸削弱,“因而明保、明公、皇天尹大保、大保之類的官職已不復(fù)見,這意味著政務(wù)官職機構(gòu)的擴大、也說明西周王國的官僚機構(gòu)有了發(fā)展。
封建制度
“封建制”也稱“分封制”即古漢語“封建”的原始含義;古文獻中之“封建”即“分封制”。“封建制”在周朝時期是周王室把疆域土地劃分為諸侯的社會制度,在“封建制”下,國家土地不完全是周王室的,而是分別由獲得封地的諸侯所有,他們擁有分封土地的所有資源和收益,只需向周王室繳納一定的進貢即可盡義務(wù),即相當于中世紀歐洲諸王國與羅馬教廷的關(guān)系,即現(xiàn)代意義上的聯(lián)邦的基礎(chǔ)。周王是共主性質(zhì)的(共主是氏族社會遺留的領(lǐng)袖模式,禹為最后的氏族共主)。諸侯的土地理論上在其死后可由周王室收回重新分配,但一般是世襲。
宗法制度
這種制度確立于夏朝,發(fā)展于商朝,完備于周朝,影響于后來的各封建王朝。按照周代的宗法制度,宗族中分為大宗和小宗。周王自稱天子,稱為天下的大宗。天子的除嫡長子以外的其他兒子被封為諸侯。諸侯對天子而言是小宗,但在他的封國內(nèi)卻是大宗。諸侯的其它兒子被分封為卿大夫。卿大夫?qū)χT侯而言是小宗,但在他的采邑內(nèi)卻是大宗。從卿大夫到士也是如此。因此貴族的嫡長子總是不同等級的大宗(宗子)。大宗不僅享有對宗族成員的統(tǒng)治權(quán),而且享有政治上的特權(quán)。后來,各王朝的統(tǒng)治者對宗法制度加以改造,逐漸建立了由政權(quán)、族權(quán)、神權(quán)、夫權(quán)組成的封建宗法制。[92-93]
井田制度
井田制是中國古代社會的土地國有制度,商時有文字記載,西周時盛行。那時,道路和渠道縱橫交錯,把土地分隔成方塊,形狀像“井”字,因此稱做“井田”。井田屬周王所有,分配給庶民使用。領(lǐng)主不得買賣和轉(zhuǎn)讓井田,還要交一定的貢賦。領(lǐng)主強迫庶民集體耕種井田,周邊為私田,中間為公田。而其實質(zhì)是一種土地私有制度。(夏商西周,一切土地屬于國家)。
禮樂制度
西周春秋時代所講究的“禮”,是貴族根據(jù)原始社會末期
父系氏族制階段的風俗習慣加以發(fā)展和改造,用作統(tǒng)治人民和鞏固貴族內(nèi)部關(guān)系的一種手段。目的在于維護其宗法制度和君權(quán)、族權(quán)、夫權(quán)、神權(quán),具有維護貴族的世襲制、等級制和加強統(tǒng)治的作用。當時許多經(jīng)濟和政治上的典章制度,常常貫串在各種禮的舉行中,依靠各種禮的舉行來加以確立和維護。
到春秋后期,就出現(xiàn)了“禮崩樂壞”的局面。這些卿大夫在奪取國君權(quán)力的同時,不但僭用諸侯之禮,甚至僭用天子之禮。按禮,天子的舞用“八俏”(“佾”是“列”的意思,每列八人,八佾六十四人),這時季孫氏也用“八佾舞于庭”,孔丘斥責說:“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按禮,天子祭祖唱《雍》詩來撤除祭品,這時魯?shù)娜叶?ldquo;以《雍》撤”,孔丘認為這種事不該出于“三家之堂”。按禮,只有天子可以“旅”(祭祀)于泰山,這時季孫氏“旅于泰山”,孔丘又指責他不懂禮 。卿大夫這樣“僭禮”,實質(zhì)上就是奪取政治權(quán)力的一種表現(xiàn)。
禮樂制度主要用來維護宗法制度和君權(quán)、族權(quán)、夫權(quán)、神權(quán)?!盾髯?middot;禮論篇》說:“禮有三本: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類(族類)之本也;君師者,治之本也。”“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師,是禮之三本也。”所說“禮之三本”,天地代表神權(quán),先祖代表族權(quán),君師代表君權(quán)。后來統(tǒng)治者以天、地、君、親、師作為禮拜的主要對象,就是根據(jù)這個理論。
周朝歷史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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