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務模式論文參考(2)
電子商務模式論文參考篇2
試談移動電子商務的商務模式
【摘 要】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節(jié)奏加快,人們希望從PC終端解脫雙腳,能隨時隨地使用互聯網,滿足對信息化的需求,因此移動互聯網應用而生。隨著使用智能移動終端的用戶越來越多,巨大的市場和利益驅使著運營商們加快發(fā)展移動電子商務。移動電子商務的快速發(fā)展,使其已經成為使用人群變得更加大眾化、服務更加個性化,不受時空限制,可隨時隨地進行移動支付、是一種靈活、高效的電子商務。
【關鍵詞】移動電子商務;創(chuàng)新模式;電子商務;移動營銷
移動電子商務(M-Commerce)是指通過手機、PDA、掌上電腦等手持移動終端從事的商務活動。它就是利用手機、PDA等無線設備進行B2B或B2C的電子商務。隨著基于Internet的電子商務被廣為應用,為移動商務的發(fā)展提供了技術上的支持。相對于電子商務,移動商務的即移動性、即時性、私人性、方便性。為移動商務的發(fā)展帶來獨特的優(yōu)勢,使移動商務發(fā)展與私人身份認證相結合的業(yè)務具有了得天獨厚的先天優(yōu)勢。
一、 我國移動電子商務現狀
信息時代迅猛發(fā)展,我國移動電子商務技術的發(fā)展經歷了四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以短訊為基礎的技術;第二個階段的移動電子商務采用基于WAP技術的方式;第三個階段是以2009年發(fā)放牌照為標志、能夠實現無縫漫游和移動寬帶的3G時代,第四個階段是融合了3G及4G移動技術、智能移動終端、、 數據庫同步、身份認證及Webservice等多種移動通訊、信息處理和計算機網絡的最新的前沿技術,以專網和無線通訊技術為依托,使得系統的安全性和交互能力有了極大的提高,為電子商務人員提供了一種安全、快速的現代化移動執(zhí)法機制。
2007年6月,發(fā)改委與原國務院信息辦又專門出臺了《電子商務發(fā)展“十一五”規(guī)劃》,其中移動電子商務試點工程作為六大重點引導工程之一。規(guī)劃中明確指出“鼓勵基礎電信運營商、電信增值業(yè)務服務商、內容服務提供商和金融服務機構相互協作,建設移動電子商務服務平臺”、“發(fā)展小額支付服務、便民服務和商務信息服務,探索面向不同層次消費者的新型服務模式”,并確定了轉變經濟發(fā)展方式、方便百姓生活和帶動戰(zhàn)略產業(yè)發(fā)展的三大目標,三大目標正在逐步實現,初步顯現了移動電子商務巨大的效益和潛力。
根據工業(yè)和信息化部的數據顯示,2009年中國手機終端的數量已經達到7.74億,接近上網用戶數量的3倍,而來自CNNIC的數據顯示,2009年底中國手機網民的數量已突破2.33億,手機網民規(guī)模呈現迅速增長的勢頭。這表明我國移動電子商務業(yè)務的發(fā)展具有巨大的潛力。2011年移動電子商務營收規(guī)模將達到1.7億元。據經濟之聲《天下財經》報道,“數字中國”常務理事李穎發(fā)布的《中國IT產業(yè)發(fā)展報告》顯示,2013年中國移動電子商務數將超過3.5億,
二、移動電子商務的商務模式分析
移動電子商務的主要模式有:移動門戶網站模式、內容提供商模式、移動網絡運營商模式、移動電子商務O2O模式等。以下是對幾種移動商務模式的分析。
(一)移動門戶網站模式
移動門戶通過無線網絡使移動用戶從不同的移動運營商和內容提供商無線網站來獲取服務,同時為移動客戶提供服務和信息。移動門戶是用戶接受無線網絡的入口。移動門戶的關鍵成功因素是通過建立靈活的平臺,可以支持不同的標準、協議和終端,方便用戶交易。通過在各個接觸點收集和分析用戶信息,移動門戶還可以提供個性化、區(qū)域化服務。此外,通過建立一定規(guī)模的客戶基礎,移動門戶可以吸引移動網絡運營商和內容提供商加盟。移動門戶主要收入來源于廣告收入、交易收入和接入收入等,還可以通過吸引內容提供商做廣告來收取費用。
(二)內容提供商模式
內容提供商直接地或通過移動門戶網站間接地向客戶提供信息和服務。網絡公司通過發(fā)布新聞消息等方式,以年、月等單位定期向接受信息和服務的客戶收費,收費的金額可能是固定的,也可以根據該信息產品的被訪問情況而確定。而戰(zhàn)略聯盟即移動門戶的收益主要來源于最終消費者。通常消費者按瀏覽的內容或訪問的頁數收費。內容提供商的關鍵成功因素在于內容提供商把與移動用戶的任務交給其戰(zhàn)略聯盟完成,而將主要精力專注于專業(yè)能力上。同時,還避免了在市場開拓、交易平臺維護和管理方面耗費過多的資源。但內容提供商也有其缺陷,即過于依賴內容戰(zhàn)略聯盟來擴散內容。
(三)移動運營商模式
移動運營商提供一個范圍廣、使用方便的業(yè)務平臺,為移動用戶提供快捷方便的接入,并在安全、計費、支付等方面提供支持。移動用戶、服務提供商和銀行在此平臺上交換信息。典型應用如中國移動的移動夢網,其服務提供商合作伙伴有600多家,提供了超過7萬種業(yè)務。移動運營商的關鍵成功因素是通過控制移動網絡平臺,占有主動權,并自主選擇內容提供商。作為移動價值鏈的樞紐,移動運營商確保參與者的交易信息安全。通過與內容提供商合作,也可以吸引移動用戶,擴大客戶群。在此模式中內容計費存在一定難度。傳統的基于時長或數據流量的計費方法已不足以解決移動網絡的計費需求。
(四)移動電子商務O2O模式
想看場電影,使用手機客戶端登陸團購網站在線購買,既快捷又實惠;在一個陌生商圈里想找家咖啡館,打開手機客戶端進行搜索就行,還能下載這家咖啡館的優(yōu)惠券獲得消費折扣,既方便又省錢。這就是典型的O2O(即Online To Offline)將線下商務機會與互聯網結合在一起,讓互聯網成為線下交易的前臺)應用場景。O2O模式算是移動電子商務模式的典型代表。它把線下商務機會與移動互聯網有機結合在一起,客戶可以通過移動終端篩選服務,在線支付、結算,也可以先體驗、再結算。O2O模式與傳統的電商模式還有一個最大的區(qū)別就是“閉環(huán)“,它可以全程跟蹤用戶的每一交易和滿意程度,即時分析的數據,隨時調整營銷策略。隨著模式越來越成熟,O2O將會為用戶提供更好的體驗和服務,將會促進移動電子商務的發(fā)展。
隨著4G網絡時代的到來,將會開創(chuàng)一個更大的信息帝國,其中所包含的的信息量是我們無法比擬的,4G更是移動電子商務的一個重要的技術支持,對移動電子商務的發(fā)展起到了強大的推動作用。移動商務企業(yè)應用的不斷普及和發(fā)展,移動商務市場將面臨更加激烈的競爭。因此,對移動商務及其模式的研究就顯得更加重要。要解決移動商務中出現的種種問題,無論是技術上還是應用上還必將付出復雜的、艱苦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