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析曹丕的《典論·論文》的文學史價值(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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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艷1由 分享
三、《典論·論文》明確提出了“文氣說”理論
“文以氣為主,氣之清濁有體,不可力強而致。譬如音樂,曲度雖均,節(jié)奏同檢,至于引氣不齊,巧拙有素,雖在父兄。不能以移子弟。”
1.“文以氣為主”
首先。它啟示人們從創(chuàng)作主體的角度去審視文學作品,追尋文學創(chuàng)作動機的起源,文學活動不再以對客觀對象的描摹、闡發(fā)作為第一要務.而是將立足點轉移到創(chuàng)作者自身。文學活動雖然是主、客體的統(tǒng)一,但主體才是活動的真正領導者和實施者。文學創(chuàng)作活動是作家嘔心瀝血,融入思想和感情的再創(chuàng)造的產物。
其次,它其實是以“氣”來衡量文學作品的高下,打破了從先秦到兩漢統(tǒng)治了數(shù)百年的“文以載道”的專制地位。文學活動雖然可以而且應當與社會道德有密切聯(lián)系。但它不應像儒家提倡的那樣僅僅是統(tǒng)治階級的傳聲筒和教化規(guī)范民眾的教科書.文學更主要的任務是表達創(chuàng)作主體的心聲、藝術個性.成為有血、有肉、有情的表達途徑和審美對象。
2.文氣有“清”“濁”之分。
由于創(chuàng)作主體各異,不同作家在作品中表現(xiàn)出不同的“文氣”,所以,曹丕認為“氣之清濁有體,不可力強而致”。他所謂的“清”是指陽剛的俊秀豪邁的特點,而“濁”氣則是指陰柔的凝重沉郁的特點。大體上,他已經將風格概括為兩種對立不同的類別,這在風格研究史上是一個很大的進步。而由于“氣”的不同,即作家創(chuàng)作風格不同,所以也就不能以此之長,責彼之短。在《典論·論文》中,曹丕以此為依據,從“氣”的角度去評論作家,雖扼要,卻是中肯的。如說徐干“時有齊氣”,是指徐干的作品具有舒緩的風格特點;評孔融“體氣高妙”,是說其文章由于具有深刻的思想內涵,因而形成他的文章所不可及的一種風范;稱劉楨“有逸氣,但未遒耳”,是指其作品具有自由奔放的風格,但失之于不夠緊湊。這些都是從氣的角度來探討作家作品的風格特色的。
3.文氣“不可移”
曹丕認為。文學作品的“清”、“濁”是由作家的先天素質所決定的,所以是與生俱來的,不會改變的,也不能傳授、影響的。在這方面,雖然他強調了先天的稟賦對于個人氣質的養(yǎng)成和文學創(chuàng)作十分重要,卻完全了忽視了作家后天的閱歷、鍛煉等對他們氣質個性形成的重要作用,并認為它是“不可力強而致”“雖在父兄.不能以移子弟。”“文氣”固然是一種相對獨立、持久、私體化的氣勢狀態(tài),但畢竟只靠天賦難以得到恰當、充分的發(fā)揮和展現(xiàn)。這是明顯的唯心主義的表現(xiàn)。
《典論·論文》還涉獵了文學批評中諸多問題,如“文非一體,鮮能備善”、“常人貴遠賤近,向聲背實”等問題。在一定程度上豐富和發(fā)展了文藝批評理論,有一定的認識價值?,F(xiàn)今,略論此文為的是繼承先人優(yōu)秀文學批評遺產,潛下心來屏心靜氣地力求客觀公正地評價當前的文學創(chuàng)作,避免媚俗平庸、氣急浮躁、急功近利式的文學批評。
總之,曹丕的《典論·論文》這篇詩文專論,在繼承前代文學批評的基礎上,在總結建安文學的同時,提出了文學的社會功能、文體分類、文氣等問題。這些具有承前啟后作用的見解,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傳統(tǒng)觀念,推動了文學理論的研究,促進了創(chuàng)作的發(fā)展。雖然后人對這篇文獻性的專論評價不一,但大都肯定了該文的歷史地位和作用。劉勰說“典論辨”(《文心雕龍·才略》)、“魏《典》密而不周”(《文心雕龍·序志》),就是最好的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