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論先秦儒家政治倫理思想的人性預設(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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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在先秦儒家政治倫理的視域中,人性與政治有著內在的關聯性,歸根結底,等差級別和社會秩序的構建,才是其討論人性善惡的目的所在。“先秦儒家討論人性問題的思想旨趣在于如何處理‘為政者’與‘民’的關系,進而建立起和諧的社會政治秩序。”因而,以善為道德基礎,先秦儒家政治倫理的理想路向,必然走向為政以德,也即為政以善。
基于自己的人性思想,孔子直接把道德建設同政權建設聯系起來,認為道德建設可以帶來政治上的清明和愛,并由此而能實現天下大治。他指出:“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眾星共之”(《論語·為政》)。這就是說,當政者自身搞好了道德修養(yǎng),為政以善,就能贏得百姓歸順,做到國泰民安。孔子還認為,引人向善的道德教育所產生的社會功效,也是行政手段所不能比擬的。他說:“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論語·為政》)這是說,用刑法行政手段去制服百姓,雖然百姓可以免除犯罪,但卻沒有羞恥之心;而用道德禮教去感化老百姓,那老百姓既有羞恥之心,又能自覺遵守社會規(guī)范。這是對道德價值的深刻認識。
作為人性善的主要旗手,孟子從善出發(fā),進一步強化了道德和仁善的社會政治功能。他認為,仁善的道德對社會生活所產生的積極效應,是直接用政治手段所無法達到的。為此,他還特別強調了“善教”的社會作用。他說:“善政不如善教之得民也。善政民畏之,善教民愛之,善政得民財,善教得民心”(《孟子·盡心上》)。而只有得民心者,才能得天下。“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孟子·離婁上》)既然“善教”能得民心,它的政治價值在于“得天下”。因此,他認為,以“善教”去擴充人之“四善端”,以道德教化人民,對于統(tǒng)治階級來說,甚至比軍事攻守、經濟建設更為重要。孟子說:“城廓不完,甲兵不多,非國之災也;田野不辟,財貨不聚,非國之害也。上無禮,下無學,賊民興,喪無日矣”(《孟子·離婁上》)。又說:“天子不仁,不保四海;諸侯不仁,不保社稷;卿大夫不仁,不保宗廟;士庶人不仁,不保四體。”(《孟子·離婁上》)沒有仁善和道德,統(tǒng)治者就無以治理國家。只有把善德與政治相結合,才可望實現“身正而天下歸之”(《孟子-離婁上》)的局面。所以他說:“君仁,莫不仁;君義,莫不義;君正,莫不正。一正君而天下定”(《孟子·離婁上》)。這就強調了仁善之德是為政的基本要求和準則。
踐行道德現實主義的茍子,則寓“善”于“禮”,主張“仁內禮外”,把禮制作為善政的主要方法和根本保證。茍子認為,善是“禮”的倫理依托,“禮者,人道之極也”(《茍子·禮論》),因而要“化性起偽,偽起而生禮義”(《茍子·性惡》)。正因為“隆禮貴義者其國治”(《茍子·議兵》),所以,以仁心善德為基礎的“禮”,在社會政治生活中具有重大的作用。他說:“禮者,治辨之極也,強固之本也,威行之道也,功名之總也。王公由之所以得天下也,不由所以隕社稷也。”(《茍子·議兵》)又說:“禮之于正國家也,如權衡之于輕重也,如繩墨之于曲直也。故人無禮不生,事無禮不成,國家無禮不寧。君臣不得不尊,父子不得不親,兄弟不得不順,夫婦不得不歡。少者以長,老者以養(yǎng)。故天地生之,圣人成之”(《茍子·大略》),因此,“無禮義,則悖亂而不治”(《茍子·性惡》)。那么,“禮”為什么能夠在社會政治生活中發(fā)揮如此重大的作用呢?原因有二:其一,禮的根基在于人心。茍子說:“禮以順人心為本,故之于《禮經》而順人心者,皆禮也”(《茍子·大略》)。經典權威也得順人心而變,可見人心堪稱禮的“節(jié)度使”和試金石。其二,禮也扎根于社會生活的沃土之中。禮因能整飭社會秩序,收拾人心歸屬,從而具備生命、人類、社會政治依據的功能。茍子說:“禮有三本。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類之本也;君師者,治之本也”(《茍子·禮論》)。尤為重要的是,禮義作為“道德之極”(《茍子·勸學》)、 “人倫盡矣”(《茍子·儒效》)的規(guī)范體系,對構成社會良性運作、和諧治理都有著根本性的影響。所以茍子的寓善于禮,最終還是為現實的社會政治生活服務的。他特別強調:“禮者,貴賤有等,長幼有差,貧富輕重,皆有稱也”(《茍子·富國》)。在茍子看來,以善為倫理基礎的禮的目標,就是通過建立分明的等差級別來維護統(tǒng)治秩序,以最終實現一種“君臣、父子、兄弟、夫婦,始則終,終則始,與天地同理,與萬世同久”(《茍子·王制》)的理想治世與社會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