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激勵稅收政策(2)
股權激勵稅收政策
股權激勵稅收政策篇二
海大集團股權激勵政策問題研究
摘 要:本文通過聯系海大集團實施股權激勵機制的實際情況,分析該機制現存的若干問題以及相關原因,進一步提出對完善我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機制,加強其作用的一些建議。這有利于在發(fā)展股權激勵機制的同時,提高該機制的效率,從而使各上市公司在自身獲得較好經濟效益的同時更好地服務社會。
關鍵詞:海大集團;股權激勵;上市公司
一、廣東海大集團股權激勵現狀及其存在的問題
1.海大集團的股權激勵現狀
海大集團向激勵對象定向發(fā)行公司股票;激勵對象:公司核心管理、技術和業(yè)務人員共121名;股票期權數量:授予激勵對象1510萬份股票期權,包含首次授予的1360萬份及預留的150萬份股票期權;分期行權時間:本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有效期為自首次授予股票期權授予日起五年,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權自授權日起滿12個月后,激勵對象在可行權日內按10%:30%:30%:30%的行權比例分四期行權,預留股票期權在首次授予股票期權授權日后24個月內一次性授予,自預留股票期權授權日起滿12 個月后,激勵對象在可行權日內按50%:50%的行權比例與首次授予股票期權的第三和第四個行權期同步、分兩期進行行權;行權價格為32.15元。股票期權授予日為2013年5月11日,2012年5月19日公司完成股票期權授予登記。因實施2012年度利潤分配,2012年9月26日,經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首次授予股票期權數量調整為2720萬份,股票期權行權價格調整為15.98元。
2.海大集團股權激勵所存在的問題
(1)股權激勵方式過于單一
海大集團首次實施股權激勵方案,采用股票期權的方式,這與我國大約80%的上市公司采取的方式相同,其激勵模式相當單一,在一定程度上,曲解了股權激勵應有的含義。與此同時,海大集團狹義地理解股權激勵和單一運用股票期權模式,導致激勵模式與本公司實際發(fā)展狀況不相匹的情形。
(2)績效衡量欠科學且欠長期
從目前公布的方案看,海大集團股權激勵方案的績效指標全部集中在凈資產收益率和凈利潤增長率這些僅有的指標上,完全沒有體現企業(yè)的個性和戰(zhàn)略發(fā)展導向;同時,這些指標的比較幾乎全部采用了縱向比較的方式,這不僅無法區(qū)分行業(yè)性的因素和激勵對象的貢獻因素,而且縱向比較更容易被操縱,在具體數值的確定上很難確定哪一個是合理的,很容易形成無效激勵;另外,海大集團的全部方案都采用了一個年度作為衡量周期,很難確定保這種激勵和實際行為的長期性。
(3)激勵水平和激勵成本欠適當
海大集團激勵成本過大,一方面是因為激勵水平過高或者激勵對象數量過大造成的,另一方面則是因為行權期過短而使成本承擔比較集中,兩者都會造成凈利潤很大一部分被激勵成本所侵蝕。事實上,海大集團在已公布的方案中,存在激勵過度和激勵成本過大的情形,這樣便會造成海大集團忽略掉薪酬結構、期權價值和激勵成本等問題對各年度利潤的影響。
二、海大集團股權激勵政策的問題原因分析
1.缺乏有效的資本市場是股權激勵方式單一化的原因
海大集團的發(fā)展模式具有局限性。海大集團的發(fā)展歷程而言,海大集團除了采取擴大銷售市場,以及豐富產品種類來增加自己的銷售額之外,并沒有任何采取收購或兼并的意向,這樣一來,便使企業(yè)自身的發(fā)展受到局限,不能夠得到有效的資本市場。
2.內部機制的缺乏弱化了股權激勵機制的機制性和長期性
海大集團內部缺乏有效的內部監(jiān)督機制。在海大集團所披露的信息中,可以看出,缺乏對公司財務的核算和經營管理者業(yè)績評價的監(jiān)控,以及缺乏對高管層必要的約束和監(jiān)督,導致控股股東采取大量不利于公司長遠發(fā)展的短期行為,如提高當期利潤,高價套現持有的股票、減少長期的研發(fā)費用。
3.激勵標準的制定存在不足,導致績效衡量欠科學且欠長期
海大集團的管理辦法并未對績效考核指標進行量化。對于海大集團而言,在其所發(fā)布的股權激勵方案中績效指標全部集中在凈資產收益率和凈利潤增長率這些僅有的指標上,如:2012年經審計歸屬于上市公司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的凈利潤分別為34410.61萬元、33741.11萬元;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的凈資產收益率分別為14.67%、14.38%。所以,海大集團績效考核指標是不具有長期的科學性。
三、促進海大集團股權激勵實施的建議
1.健全資本市場的市場約束機制
推進海大集團的收購與兼并。收購兼并活動對公司治理的積極作用在于收購和兼并能夠改變被收購或被兼并公司的不規(guī)范管理方法,無論是從實物資產方面還是在人力資本方面,收購或兼并都給被收購和被兼并者注入了新鮮血液。除此之外,被收購兼并公司的業(yè)績還可以通過收購兼并活動來得以提高,從而使公司經理人員和股東的利益得以協(xié)調。這種活動有效地促進被收購兼并公司的治理規(guī)范化和合理化。
2.完善公司治理形成有效的內部監(jiān)督機制
加強股東對經理層的監(jiān)控機制和強董事會的監(jiān)督作用。董事會中真正能夠對經理層盡到實際監(jiān)督作用的是與經理層沒有直接利益相關的獨立董事或由獨立董事構成的專業(yè)委員會。但是由大部分外部人士組成的獨立董事或專門委員會有效運作的前提條件是社會上應該有一個有效的董事人力資源市場,因為只有這種市場的存在,董事會才能真正行使董事會的職責,董事會才可能對企業(yè)經理層真正起到監(jiān)督約束作用。
3.完善股權激勵標準和績效考核機制
嚴格的股權激勵標準,對于現代企業(yè)制度的發(fā)展和有效公司治理和實施股票期權長期激勵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公司內部的約束與監(jiān)督更直接。有效的績效考核機制從
根本上可以激起管理層的積極性,每一項考評內容都要有詳細的指標,這些考評結果直接影響著管理層的價值。嚴格的股權激勵標準和有效的績效考核機制相互制約,相輔相成,以此來使績效衡量具有科學性和長期性。
參考文獻:
[1]徐振斌.期權激勵與公司長期績效通論[M].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2013.
[2]劉燕.股票期權的法律與會計約束[N].北京大學學報,2013-06-12.
[3]鈕煜璇.經理人股票股權會計問題研究[D].南京:南京航天航空大學,2012(4).
[4]張軍.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政策問題研究[J].特區(qū)經濟,2013(4).
看了“股權激勵稅收政策”的人還看了:
1.2016自主創(chuàng)業(yè)稅收優(yōu)惠政策
7.股權激勵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