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看的35個心理效應(4)
啟示:
1. 在學習過程中,我們一定要及時地進行自我反饋,避免毫無目的的學習和不知道自己的學習結果的學習方式。
2. 重視別人所作的評價,認真總結自己的優(yōu)缺點,從而明確自己的努力方向。
3. 正確對待自己的進步,成功時不驕傲,仍堅持繼續(xù)努力;進展不理想時不要喪失信心,決心迎頭趕上。
23.馬太效應
“馬太效應”這一術語最早由美國科學史學者羅伯特·默頓提出,用以概括一種社會心理現(xiàn)象:“相對于那些不知名的研究者,聲名顯赫的科學家通常得到更多的聲望,即使他們的成就是相似的;同樣地,在同一個項目上,聲譽通常給予那些已經出名的研究者,例如,一個獎項幾乎總是授予最資深的研究者,即使所有工作都是一個研究生完成的。”
經濟學啟示:強者愈強弱者越弱,即貧者愈貧富者愈富。現(xiàn)實中就是指,只要獲得了每一點的成功,就會產生累積優(yōu)勢,使之擁有更大的機會獲得更卓越的成就。
馬太效應是造就貧富差距的原因之一。
24.水桶效應
一個木制水桶的容量是由最短的那塊木板決定的,所以在一個團隊、群體中,劣者的危害極大。這就是人們常說的“水桶效應”,。
25.奮起效應
這是與“破摔效應”意義相反的一種積極效應:當一次大的挫折后,受挫人不僅不氣餒,反而激發(fā)起改變現(xiàn)況、奮力向上的意志,從而迅速成功的心理效應,即奮起效應。
26.延遲滿足效應
薩勒對一群都是 4 歲的孩子說:“桌上放 2 塊糖,如果你能堅持 20 分鐘,等我買完東西回來,這兩塊糖就給你。但你若不能等這么長時間,就只能得一塊,現(xiàn)在就能得一塊!”這對 4 歲的孩子來說,很難選擇——孩子都想得 2 塊糖,但又不想為此熬 20 分鐘;而要想馬上吃到嘴,又只能吃一塊。
實驗結果:2 / 3 的孩子選擇寧愿等 20 分鐘得 2 塊糖。當然,他們很難控制自己的欲望,不少孩子只好;把眼睛閉起來傻等,以防受糖的誘惑,或者用雙臂抱頭,不看糖或唱歌、跳舞。還有的孩子干脆躺下睡覺 ——為了熬過 20 分鐘!1 / 3 的孩子選擇現(xiàn)在就吃一塊糖。實驗者一走,1 秒鐘內他們就把那塊糖塞到嘴里了。
經12 年的追蹤,凡熬過 20 分鐘的孩子(已是 16 歲了),都有較強的自制能力,自我肯定,充滿信心,處理問題的能力強,堅強,樂于接受挑戰(zhàn);而選擇吃 1 塊糖的孩子(也已 16 歲了),則表現(xiàn)為猶豫不定、多疑、妒忌、神經質、好惹是非、任性,頂不住挫折,自尊心易受傷害。在后來幾十年的跟蹤觀察中,也證明那些有耐心等待吃兩塊糖果的孩子,事業(yè)上更容易獲得成功。
這種從小時候的自控、判斷、自信的小實驗中能預測出他長大后個性的效應,就叫延遲滿足效應或糖果效應。
實驗證明:自我控制能力是個體在沒有外界監(jiān)督的情況下,適當地控制、調節(jié)自己的行為,抑制沖動,抵制誘惑,延遲滿足,堅持不懈地保證目標實現(xiàn)的一種綜合能力。
27.齊加尼克效應
法國心理學家齊加尼克曾作過一次頗有意義的實驗:他將自愿受試者分為兩組,讓他們去完成 20 項工作。其間,齊加尼克對一組受試者進行干預,使他們無法繼續(xù)工作而未能完成任務,而對另一組則讓他們順利完成全部工作。實驗得到不同的結果。雖然所有受試者接受任務時都顯現(xiàn)一種緊張狀態(tài),但順利完成任務者,緊張狀態(tài)隨之消失;而未能完成任務者,緊張狀態(tài)持續(xù)存在,他們的思緒總是被那些未能完成的工作所困擾,心理上的緊張壓力難以消失。這種因工作壓力所致的心理上的緊張狀態(tài)即被稱為“齊加尼克效應”。
28.霍布森選擇效應
1631 年,英國劍橋商人霍布森販馬時,把馬匹放出來供顧客挑選,但附加一個條件只許挑選最靠近門邊的那匹馬。顯然,加上這個條件實際上就等于不讓挑選。對這種沒有選擇余地的所謂”選擇”后人譏諷為”霍布森選擇效應”。社會心理學家指出:誰如果陷入“霍布森選擇效應”的困境,就不可能進行創(chuàng)造性的學習、生活和工作。道理很簡單:好與壞、優(yōu)與劣,都是在對比選擇中產生的,只有擬定出一定數量和質量的方案對比選擇、判斷才有可能做到合理。如果一種判斷只需要說“是” 或“非”的話,這能算判斷嗎?只有在許多可供對比選擇的反感中進行研究,并能夠在對其了解的基礎上進行判斷,才算得上判斷。因此,沒有選擇的余地就等于扼殺創(chuàng)造。
29.定勢效應
定勢效應就是一種固定不變的態(tài)度,如小品“配角”中朱時茂說陳佩斯:“就你那模樣,一看就是個反面角色……”然后說自己:“看我穿上這身衣服,起碼也是個地下工作者呀……”這就是從長相產生的定勢效應。“疑人偷斧”也是這個道理,它是以邏輯推理的方式而得出的定勢效應。在人際交往中要避免定勢效應,用發(fā)展的、辯證的眼光去看人。而對于一個犯過錯誤或不被看重的人來說,要改變別人的定勢效應,就要對自己的成績或好事做適當宣傳,在別人的心目中改變的、不好的定勢效應,建立新的、好的定勢效應。
30.得寸進尺效應
美國社會心理學家弗里得曼做了一個有趣的實驗:他讓助手去訪問一些家庭主婦,請求被訪問者答應將一個小招牌掛在窗戶上,她們答應了。過了半個月,實驗者再次登門,要求將一個大招牌放在庭院內,這個牌子不僅大,而且很不美觀。同時,實驗者也向以前沒有放過小招牌的家庭主婦提出同樣的要求。結果前者有 55%的人同意,而后者只有不到 17%的人同意,前者比后者高 3 倍。后來人們把這種心理現(xiàn)象叫作“得寸進尺效應”。
31.破窗效應
破窗效應是犯罪學的一個理論,該理論由詹姆士·威爾遜(James Q. Wilson)及喬治·凱林(George L. Kelling)提出,并刊于《The Atlantic Monthly》1982年3月版的一篇題為《Broken Windows》的文章。此理論認為環(huán)境中的不良現(xiàn)象如果被放任存在,會誘使人們仿效,甚至變本加厲。
以一幢有少許破窗的建筑為例,如果那些窗不被修理好,可能將會有破壞者破壞更多的窗戶。最終他們甚至會闖入建筑內,如果發(fā)現(xiàn)無人居住,也許就在那里定居或者縱火。又或想像一條人行道有些許紙屑,如果無人清理,不久后就會有更多垃圾,最終人們會視若理所當然地將垃圾順手丟棄在地上。因此破窗理論強調著力打擊輕微罪行有助減少更嚴重罪案,應該以“零容忍”的態(tài)度面對罪案。
破窗效應在生活中的體現(xiàn):桌上的財物,敞開的大門,可能使本無貪念的人心生貪念;對于違反公司程序或廉政規(guī)定的行為,有關組織沒有進行嚴肅處理,沒有引起員工的重視,從而使類似行為再次甚至多次重復發(fā)生;對于工作不講求成本效益的行為,有關領導不以為然,(放縱)使下屬員工的浪費行為得不到糾正,反而日趨嚴重。等等。一間房子如果窗戶破了,沒有人去修補,隔不久,其他的窗戶也會莫名其妙地被人打破;一面墻上如果出現(xiàn)一些涂鴉沒有清洗掉,很快墻上就布滿了亂七八糟、不堪入目的東西。而在一個很干凈的地方,人們會很不好意思扔垃圾,但是一旦地上有垃圾出現(xiàn),人們就會(產生從眾心理)毫不猶豫地隨地亂扔垃圾,絲毫不覺得羞愧。
不得不看的35個心理效應(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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