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海外稅收政策(2)
中國開始全球征稅
中國加入世界涉稅協議
2015年12月17日,中國簽署了《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之多邊政府間協議》即(“《多邊自動情報交換協議》”)。規(guī)定各簽約協議國的金融機構,包括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需要向中國稅務總局自動提交(即無須知會及得到客戶同意的情況下)中國公民及稅務居民身份的一切資產、投資資料。凡持中國公民身份及懷疑是中國稅務居民身份的,最早追溯至2014年9年以后中國公民或懷疑稅務居民,都定義為須向中國稅務總局自動申請的人群。
《多邊自動情報交換協議》將會是主動進行的、無需提供具體涉稅理由的情報交換。這是國際稅務歷史上的一次變革,是在G20推動、OECD主導下建立起來的新的國際稅務秩序。其將賦予參與國家的稅務機關與跨境逃避稅斗爭以“利齒”。“打蛇要打七寸”,金融機構就是國際稅務情報交換中的“七寸”。這是OECD借鑒了美國境外賬戶法案(FATCA)從金融機構抓起的智慧。
截至到2015年12月11日,已經有97個國家和地區(qū)承諾執(zhí)行多邊自動情報交換,不同國家處于不同的CRS實施階段,56個國家/地區(qū)將在2017年9月1日開始首次信息交換,41個將在2018年9月1日年開始。
2017年9月,中國個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在下列56個國家和地區(qū)開設的銀行賬戶信息(截至到2016年底的信息)將會主動呈報于中國稅務機關,其中包含眾多投資者熟悉的離岸地及歐洲國家和地區(qū):百慕大、BVI、開曼群島、塞舌爾、盧森堡、英國、法國、德國等。
2018年9月,中國個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在下列41個國家和地區(qū)開設的銀行賬戶信息(截至到2017年底的信息)將會主動呈報于中國稅務機關,主要國家和地區(qū)包括澳大利亞、加拿大、香港地區(qū)、日本、澳門、新西蘭、新加坡、瑞士等。
海外身份規(guī)劃——擁有一個低稅或免稅國家的國籍
越來越多企業(yè)和高凈值人士傾向于在低稅或免稅國家注冊并進行金融活動,原因是:這些國家是離岸金融中心,也是全球僅有的幾個海外稅務規(guī)劃天堂。
以安提瓜國家為例:
1)無個人所得稅、凈值稅、遺產稅/贈與稅、資本利得稅、海外收益稅、非全球征稅;全球著名離岸金融中心、最佳控股公司、財產信托、離岸基金設立地點;
2)護照的含金量高,全球免簽138個國家和地區(qū)(包括英國、加拿大、歐盟等國家);
3)辦理速度快:3-6個月一家四代獲得身份;
另外,還有圣基茨,多米尼克都是北美離岸金融的天堂。
“枕頭”!而不是“帽子”
由于多邊自動情報交換,擁有海外資產的高凈值人士將不得不考慮其稅務遵從的問題。高凈值人士稅務籌劃的核心是稅務居民身份的籌劃。除非一個國家采取對公民進行征稅(如美國),個人持有的護照只是在判定稅務居民身份時的一個考慮因素。在很多情況下,更重要的因素是納稅人實際居住的地點和居住時間。換言之,是“枕頭”而不是“帽子”在判定納稅人的居民身份時更加重要。如果一個持有地中海的某國的護照,恐怕沒有金融機構認可其是該國的稅務居民。稅務居民身份所在地將決定稅務情報向哪個國家的稅務機關提供。
舉個例子,如果一個人被認為是中國稅務居民,他在境外開設的賬戶信息,無論是在香港、澳大利亞、瑞士等國家和地區(qū),均需要向中國稅務機關提供。
2017年海外稅收政策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