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分國有資產罪的立案標準
私分國有資產罪是指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等違反國家規(guī)定,以單位名義將國有資產集體私分給個人,數(shù)額較大的行為。私分國有資產罪,在法律上具有明確的立案標準,下面由學習啦小編為你詳細介紹私分國有資產罪的立案標準的相關法律知識。
私分國有資產罪的立案標準
立案標準: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guī)定(試行)》,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涉嫌違反國家規(guī)定,以單位名義將國有資產集體私分給個人,累計數(shù)額在10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
定罪標準:
犯罪主觀方面: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xiàn)為故意,即明知是國有資產而以單位名義將其私分給個人。
犯罪客觀方面: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違反國家規(guī)定,以單位名義將國有資產集體私分給個人,數(shù)額較大的行為。具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要素:
1. 將國有資產集體私分給個人,即將國有資產分配給本單位全部職工或者絕大部分職工。
2. 私分的對象是國有資產。
3. 私分國有資產的總額較大。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guī)定(試行)》,“數(shù)額較大”是指“累計數(shù)額在10萬元以上”。
4. 私分國有資產的行為違反了國家規(guī)定,即違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的法律和決定,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行政措施、發(fā)布的決定和命令關于國有資產管理、使用、分配等方面的規(guī)定。符合國家規(guī)定而對國有資產所作的處分行為,不構成本罪。
5. 私分國有資產的行為是以單位的名義實施的。“以單位名義”,是指單位領導班子集體決定或者由單位負責人決定,在單位內部公開或者半公開地實施私分國有資產的行為。
量刑標準:
1. 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犯本罪的,對其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shù)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私分國有資產罪的相關知識,此罪的犯罪主體一般是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企業(yè)等,在認定此罪時要嚴格準確地把握。私分數(shù)額累計達到10萬元將會受到刑事追究,在實踐中要嚴格把控。
私分國有資產罪的認定
國有資產
國有資產都是公共財產;但公共財產并不一定是國有資產。按照本法第9l條所作的立法解釋,公共財產除國有資產外,還包括“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用于扶貧和其他公益事業(yè)的社會捐助或者專項基金的財產”以及“以公共財產論”的“在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yè)、集體企業(yè)和人民團體管理、使用或者運輸中的私人財產”。這當中,顯然后三項均非國有資產,實踐中,要注意嚴格把握其性質上的區(qū)別:凡私分后三類財產者,不能按本罪處理。應根據其所分財產性質的不同,準確對號入座、正確定性處理。
犯罪對象
因而本罪的行為對象不一定是錢款。國有資產除國有資金外,還包括國有的生產資料、生產資料乃至屬于國有的產品、商品等,基于此,本罪私分的對象既可以是國有的錢、股份、其他有價證券,也可以是國有的其他固定資產。例如私分歸單位管理、使用但屬于國有的計算機、照相機等。
區(qū)分本罪與貪污國有資產的行為
區(qū)分本罪與單位個別負責人或經手人貪污國有資產的行為。本罪行為屬集體私分,在單位內部帶有普遍性和公開性而貪污行為則帶有個中性和隱秘性。
私分國有資產罪的構成要件
客體要件
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體是國有資產的管理制度及其所有權。
所謂國有資產,包括依法經由上述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管理、使用或者運輸中的國有資產。例如稅務機關掌握著的納稅人依法上交國家的稅款等等。國家對單位的財經分配,有一整套宏觀管理制度,例如對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分離的國有企業(yè),凡實行承包經營者,國家均試行資金分帳制度:將該企業(yè)掌握的資金分為國家資金和企業(yè)資金。其中,凡國家資金,不得用作企業(yè)職工集體福利基金或用作職工獎勵獎金等。否則,即屬違背國家對國有資產管理的不法行為,其中集體私分國有資產者,更進一步地侵犯了國有資產的所有權,數(shù)額較大者,即構成本罪。
客觀要件
私分國有資產罪概念上文已有所講,那么我國刑法規(guī)定,私分國有資產數(shù)額較大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shù)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私分國有資產罪是1997年10月施行的《刑法》中新設立的罪名。
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是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本罪是單位犯罪,但根據法律規(guī)定只處罰私分國有資產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是直接故意犯罪。行為須有明知是國有資產而故意違反國家規(guī)定,將其集體私分給個人的確定故意。如疏忽大意地誤將國有資產當作企業(yè)資金加以集體私分者,不能成立本罪,情節(jié)嚴重者,可按有關瀆職犯罪處理。
>>>下一頁更多精彩“私分國有資產罪的表現(xiàn)形式”